近日,深圳出台《關於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決定》(下稱《決定》),為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構建全方位的權益保障體系。該《決定》於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此項《決定》的出台,是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將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固化為制度成果的又一實踐。《決定》針對新就業形態中的勞動關係、社會保障等焦點問題,作出了一系列細緻規定,旨在為深圳新就業群體構建更加完善的法治化保障體系,也標誌着深圳市在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邁出了堅實一步。
強化企業用工主體責任築牢權益保障基礎
對新就業形態中普遍存在的「去勞動關係化」和「去僱主化」特徵,《決定》明確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用工關係。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企業應當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這一規定有效解決一些平台企業將用工關係進行多重分化、將業務進行層層分包,或者引導勞動者註冊成為個體工商戶,規避用人單位主體責任的亂象。
鼓勵企業提供社保補貼兜住民生安全底線
對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高風險職業的新就業群體在遭遇勞動安全事故時權益保障問題,《決定》鼓勵企業為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繳納單項工傷保險費;同時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保率不高,個人參保意願不強情況,《決定》鼓勵企業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險補貼,購買人身意外險、僱主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商業保險。這一規定保障了新業態群體在因工作遭遇事故傷害時能獲得醫療救治等保障,同時企業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分散企業風險,減輕企業負擔。
優化平台算法管理規範平台經濟健康發展
新就業形態中算法引發的訂單分配不均、超時工作、收入波動等問題,《決定》要求企業制定或者修訂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以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應當充分聽取工會組織、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這一規定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也為平台企業優化管理提供了法治化路徑。
提升職業技能培訓拓展多元職業發展路徑
為鼓勵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持續學習、提升技能,幫助勞動者掌握一技之長,《決定》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鼓勵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勞動和職業技能競賽,鼓勵院校面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設置相關專業和技能培訓課程,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職業競爭力。這一規定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發展機制,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發展提供保障。
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構建多元共治格局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面臨的維權難、糾紛化解效率低等問題,《決定》提出通過民意速辦、群眾訴求服務站點等平台暢通訴求反映渠道,支持企業建立訴求表達及矛盾糾紛調處機制,並健全新就業形態矛盾糾紛一站式調解工作模式,實現矛盾糾紛發現在早、化解在小。
此外,《決定》進一步明確政府及各相關部門的職責,推動形成協同管理服務機制;提出打造一批友好社區、園區等場景,加快建設新就業群體友好城市;支持勞動者參與有關評選表彰,鼓勵勞動者參與文明城市建設和城市基層治理,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構建和諧勞動生態。(記者 林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