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委 蔡志堅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實在是大快人心,正是天道昭彰、善惡有報。
黎智英及其創立的《蘋果日報》長期以來對香港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不僅涉及與外國勢力的勾結,還通過媒體傳播不實資訊,煽動社會對立與仇恨情緒,擾亂了社會秩序與穩定。更甚的是,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密謀禍港亂政,通過煽動、組織非法活動(如2019年「修例風波」中的暴力示威),旨在顛覆特區政府、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繁榮穩定。他被控串謀危害國家安全罪,其行為被視為損害國家主權和香港安全。這一判決是對國家安全的維護,也是對香港法治的堅決捍衛。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只有堅定遵守「一國」的根基,才能充分發揮「兩制」的優勢。任何試圖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一特殊地位,進行反中亂港或扭曲事實、威脅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與穩定的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正制裁,絕無寬恕或容忍之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黎智英案的定罪是法律走向公正的必然結果,不僅體現了正義戰勝邪惡的力量,也是法律威嚴的有力體現,更是香港國安法的生動實例。黎智英作為反面典型的樹立,必將為香港帶來深刻而有力的警示。此外,這項判決也為香港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奠定了堅實的價值基石,營造了清朗的資訊環境,有力築牢了國家安全的思想防線,青年人得以在法治軌道上正確行使自由,自覺成為社會的建設性力量,才是每一個香港人應承擔的責任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