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7日)早上8時許,油塘鯉魚門邨鯉生樓突然有大量鈔票從天而降,分別散落大廈對開一帶地面,部分有明顯燒毀,由保安員發現報案。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共檢獲88,030元,主要為500元面額,當中總值26,030元的紙幣有燒毀痕跡,其間警員一度登上鯉生樓尋找撒錢單位,但未有結果;警方列作「刑事毀壞」案處理,交由觀塘刑事值日隊第一隊跟進。

有女警在場檢取鈔票。(區議員張琪騰提供)
區議員張琪騰在facebook專頁帖文,指事發後房署即時圍封現場及報警,警員亦已上樓逐戶拍門了解。他綜合居民的訊息及與警方溝通,希望盡快找到事主,以免有其他意外發生。

區議員張琪騰到場向警方了解。(區議員張琪騰facebook)
根據法例,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提款後只擁有該鈔票的使用權,任何人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均屬違法。此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鈔票亦列入財產一項,任何人士若在沒有合理解釋情況下,破壞或損毀他人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頂圖圖說:鯉魚門邨鯉生樓今早突然有大量鈔票從天而降。(區議員張琪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