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為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提供司法服務保障的若干意見》。
據悉,此次出台的《服務保障意見》,正是上海法院主動融入國家戰略大局,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以司法之力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關鍵行動。
作為上海法院首份全面回應新時代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司法需求的綜合性司法文件,《服務保障意見》全文共30條,分為總體要求、主要舉措和綜合保障三大部分。

總體要求部分明確了《服務保障意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及目標任務,強調要深刻把握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重大意義,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服務發展大局,堅持法治化導向,堅持風險防控底線等基本原則。
主要舉措部分是《服務保障意見》的主體,從服務實體經濟、支撐高水平開放、夯實市場基礎、防範金融風險、完善解紛機制五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措施。
綜合保障部分從黨建引領、人才建設和法治宣傳三方面,為《服務保障意見》的實施落地提供配套支撐。
據稱,《服務保障意見》聚焦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精準施策,以司法保障激活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新動能。如,在科技金融領域,支持金融機構基於專利質量、研發團隊實力、數據資產規模等科技企業技術價值,創新信用評價標準,破解「輕資產、缺抵押」融資難題。
又如,在數字金融領域,完善數字金融糾紛案件證據規則,針對涉互聯網金融、在線交易中電子數據存證難、取證難、示證難等突出問題,出台針對性的證據認證規則,規範電子數據證據的審查認定標準。
此外,《服務保障意見》對標國際一流,在健全涉外審判機制、保障跨境創新開放、加強國際交流協作三方面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為跨境金融創新、國際規則對接提供確定性、可預期性。
對於安全這一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底線要求,《服務保障意見》從「依法處置重大金融風險」「健全金融風險預警預防機制」「平衡金融創新與風險防範」三個維度,提出守牢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依託上海法院金融風險防範預警平台,通過司法大數據實時監測苗頭性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發布的《服務保障意見》具有三方面突出特點:
一是全新對標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決策部署,緊密對接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任務安排。《服務保障意見》緊密圍繞中央金融委員會《加快建設意見》中提出的六大核心舉措,逐一細化司法服務保障的內容、路徑、方法,還認真落實了上海市「十五五」規劃建議相關要求,以及上海市委金融委員會部署的具體任務,將中央戰略意圖與上海地方需求緊密結合。
二是全面回應新時代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司法需求,系統集成金融司法保障功能。《服務保障意見》首次系統地回應了服務「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撐高水平雙向開放」「夯實市場基礎」「防範金融風險」「完善解紛機制」等主要任務,形成了「目標—領域—舉措」層層遞進、「審判—執行—協同」環環相扣的全方位、多層次司法保障體系,具有鮮明的系統集成性,是上海法院服務國家戰略,為國家「試制度、測壓力、探新路」的又一標誌性成果。
三是全力聚焦金融前沿規則創新,增強金融司法規則供給效能。《服務保障意見》針對新業態、新領域主動探索新規則、提供新效能,通過前瞻性研判金融改革創新中的空白點、爭議點,為市場主體提供清晰的行為預期和規則指引。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林曉鎳表示,上海法院未來將以更精準的司法裁判、更高效的解紛服務、更堅實的協同保障,為上海加快建成與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相匹配的國際金融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