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今日(30日)宣布,因應社會對《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適用範圍的討論,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有關乘客在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上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局方指出,原意是將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擴展至涵蓋所有車輛的座位,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中的相關條文,即第8D條及有關條文(如適用)。
在相關條文刊憲刪除後,乘客乘坐專營巴士或非專營巴士時,將不會有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而在條文正式刪除前,政府亦不會按該條文執法。至於其他車種,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型巴士、特別用途車輛及學生服務車輛,其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則維持不變,繼續生效。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下一步將廣納各方意見,考慮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則下,同時充分顧及實施新規定過程中的各項關注,在優化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並適時重新推出。與此同時,當局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