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黎智英案|社會各界齊發聲:黎智英惡行滔天 支持司法機關懲治危害國家安全違法行為

黎智英案|社會各界齊發聲:黎智英惡行滔天 支持司法機關懲治危害國家安全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林駿強 2026-02-06 21:25:41 來源:香港商報網

    司法機構今天(6日)公開訊息,黎智英等9人將於2月9日上午10點判刑。多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社會領袖均表示,黎智英惡行滔天,重申支持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捍衛香港的法治,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黎智英惡行滔天,回顧他過去,一直利用蘋果日報,搞反中亂港之事。他創辦蘋果日報,從來都不是一份真正的新聞傳媒,更多只是為著達到他政治目的的喉舌。他說經常指出,西方媒體說黎智英因觸犯國安法被捕的時候,他們指控特區政府打壓新聞自由,這根本就是偽命題;黎智英根本不是真正從事新聞報道。

    周浩鼎指,煽動香港市民對國家的仇恨,一次又一次地把內地和香港之間的矛盾放大,從反對國民教育的抗爭,到支持非法佔中,到2019年支持黑暴,鼓勵反對派不斷把抗爭升級,鼓勵一切方式的暴亂,黎智英多年來這些事件中從不缺席,他更勾結外國勢力,跑到美國要求政客制裁香港,目的就是要打壓中國;又指作為外國反華勢力的「第一白手套」,黎智英不斷破壞國家安全,罪行滔天。廣大香港市民都認為,黎智英遭法庭被判有罪,根本最有應得。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黎智英是反中禍港的第一人,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經過嚴謹審理,證據確鑿,全部罪成。曾經過去30年在港生活的人及全球有識之士,都知道黎智英等團夥一直做出危害國家安全及香港穩定繁榮的極惡劣行為。壹傳媒及其旗下《蘋果日報》由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在香港掀起假新聞歪風。

    黃國更說,2019年反修例事件在外部勢力的推波助瀾下,最終演變成「黑暴」、港版「顏色革命」,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動搖香港法治。法庭審訊證明黎智英與事件脫不了關係,足證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在長達156天審訊期間,美西政客經常發聲,聲援黎智英,製造噪音,抹黑香港司法,炒作輿論,可見反華卑劣操作。全力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捍衛香港的法治。

    黃國又稱,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保香港繁榮穩定、保外來投資者的利益、保香港的民主自由、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福祉。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安全發展的基石與核心競爭力。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稱,黎智英案件經過156日公平公開審訊,法庭基於充分人證物證作出定罪,證據確鑿,情節嚴重,罪行重大。堅決支持香港法院依法判刑,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立法會議員簡慧敏同樣認為,今次審訊公平公開,亦體現法治精神,並指出黎智英所涉及的是刑事罪案,而不是政治案件。

    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黎智英案將於周一迎來決定性判決,西九龍法院將對這宗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例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作出判刑,這判決將對黎智英反中亂港惡行的最終司法定論,更將是香港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彰顯法治正義的關鍵時刻。黎智英已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作為案中主謀,其長期勾連外部勢力、乞求外國對港實施制裁,更借旗下媒體煽風點火、煽動仇恨,肆意禍亂香港社會,相關罪證確鑿無疑,人盡皆知。

    林琳指出,祈望判決能將黎智英為其反中亂港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並以法律的嚴厲懲處,嚴正告誡所有妄圖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穩定的勢力:香港的法治底線不容挑戰,任何禍港亂港者,終究難逃自食惡果的結局。

    林琳表示,一直以來,香港司法機構堅守法治原則、堅定捍衛國家主權的有力體現。面對外部勢力借該案干涉香港司法、操弄政治的卑劣行徑,香港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她相信判決必將再次彰顯香港國安法的強大法治威嚴,堅定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更讓全體愛國愛港市民清晰看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堅如磐石,任何反中亂港的行徑,在法律的嚴懲面前都將無處遁形!

    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黎智英蓄意亂港多年,惡行昭彰。其創辦的《壹周刊》及《蘋果日報》,長年累月製作假新聞,早於1998年就炮製「陳健康事件」,帶頭掀起造假歪風,破壞香港正常傳媒生態,並經常以虛假、片面、武斷及煽惑字句傳播資訊,居心叵測!作為亂港頭目,黎智英勾結外力,長期挑撥離間,分化港人。黎智英支持非法佔中,又煽動黑暴,更親身「求美乞憐」,要求美西方政客制裁香港,圖謀打壓中國,種種惡行令人不齒!

    吳永嘉指黎智英賣港禍港,濫用公權,假借所謂「新聞自由」,荼毒一代人,對香港造成深遠禍害。香港各界必須引以為鑑,認清事實,堅決向一切反中亂港團夥說不,不容外部勢力指手畫腳!

  立法會議員吳英鵬表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積極參與者和主要策劃者。黎智英長期深度參與並主導多宗反中亂港事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經特區法院依法裁定罪成,其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依法對其予以嚴懲乃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

  他續指,特區法院依法對黎智英進行定罪,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香港 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以及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是憲制責任之核心,理所固然。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和審判權是彰顯法治的正當之舉,天經地義,不容置喙。

  吳英鵬又稱,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法治秩序和營商環境才能得到維護和鞏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成效卓著,有目共睹 並且得到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他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堅信外部干預絕不可能得逞。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王吉顯表示,法庭較早前將黎智英一案作出定罪,裁定黎智英是經過深思熟慮,長期部署與外部勢力聯系,意圖激發起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黎智英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香港繁榮穩定,必須得到法庭嚴懲。自香港實施了國安法之後,法治得到了彰顯及達到了有效管治,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司法獨立精神。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在國安法實施下,營商環境欣欣向榮,社會民生安定,香港居民安居樂業,充分體現了國家對香港的關懷與厚愛。

  灣仔區區議員莫繡安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對反中亂港首惡黎智英依法定罪。香港高等法院審訊歷時156天,包括黎智英本人52天證詞;結案後,法官經四個月嚴格評估,只依法律和證據宣判,駁回黎智英矛盾且迴避的證詞,此過程彰顯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整個審訊遵循法治,體現《香港國安法》有效管轄,貫徹罪刑法定及公正審判原則,突出「一國兩制」下司法獨立嚴謹。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特區政府行使執法權不容外部干涉。

  香港菁英會副主席高松傑表示,綜合審訊事實與判詞內容可見,嚴懲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既是法治要求,更是民心所向。本案歷經156天審訊、855頁判詞,法庭清楚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相關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量刑依據清晰,重判黎智英終身監禁有理有據。判詞多次強調,黎並非因政治立場受審,而是基於確鑿證據與法律標準,體現司法獨立與專業。

  高松傑續稱,案件向社會清楚展示「主腦」與「從屬」的法律分野。多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作供,指黎智英的指示具命令性質,所謂「編採自主」實為「鳥籠自主」。即使國安法生效後,黎仍以更隱晦方式勾結外力、打「國際牌」,請求制裁香港與中央,危害國家安全,罪責不容抹煞。一干人等因未能抗拒黎智英的強勢指令與資本壓力,最終走上歧途,付出沉重代價。這正正說明,黎智英並非被動參與,而是主導策劃、指揮推動的關鍵人物,其責任遠較他人嚴重。依法對首惡作出與罪責相稱的嚴懲,既是對法律的尊重,也是對其他人的警示。面對外部勢力炒作所謂「健康」與「政治迫害」的謊言,法庭以事實逐一駁斥。高松傑強調,社會要向前,必須與破壞法治、勾結外力的行為徹底切割;依法重判,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止亂制暴、正本清源;當嚴懲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成為既定事實,香港才能在法治軌道上重新出發。


(中通社資料圖)

責任編輯:林駿強 黎智英案|社會各界齊發聲:黎智英惡行滔天 支持司法機關懲治危害國家安全違法行為
香港商報PDF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