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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宏福苑安置方案落地 市民安居背後的治理新篇章

【來論】宏福苑安置方案落地 市民安居背後的治理新篇章

責任編輯:蔣璐 2026-02-22 16:54:32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會長 楊莉珊

    歷經數月的深入調研、意見收集與周密籌畫,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領導的政府團隊,於丙午馬年新春之際,為宏福苑受災居民送上了關乎長遠安居的明確方案。該方案核心在於以公平合理的價格統一收購業權,並輔以多元、靈活的安置選項,放棄耗時漫長的原址重建路徑。這不僅是針對一場特大火災後遺留複雜難題的高效行政回應,更是特區新階段「以結果為目標」施政理念的一次生動實踐,充分彰顯了情、理、法三者兼濟的治理智慧,以及將市民福祉置於首位的根本擔當。

    一場無情大火,吞噬的不僅是磚瓦鋼筋,更是數百家庭安身立命之所承載的記憶與安穩。災後初期,特區政府迅速啟動應急安置,展現了初步的關懷。然而,臨時棲身之所無法消解人們對長遠未來的焦慮與迷茫。「家」在何方?成為橫亙在每位元宏福苑居民心頭最沉重的疑問。

    在此背景下,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處理此事須「顧情、理、法,以情為先」,為整個安置工作定下了溫暖而堅定的基調。調研結果清晰顯示,絕大多數居民的核心訴求並非執着於原址的一磚一瓦,而是盡快獲得一個明確、公平、可行的出路,重拾有尊嚴、有保障的居家生活。對於許多年事已高的長者居民而言,時間更是最為寶貴的資源。

    因此,政府果斷摒棄了看似「徹底」但需耗時近十年(最早2035年入伙)的原址重建方案,轉而選擇收購業權這一更高效、更直接的路徑。這一決策,並非對「原址」情感的漠視,而是對居民 「盡快安居」這一更普遍、更迫切情感的深切體認與優先回應。它意味着居民無需在無盡的等待中消耗希望,無需在不確定的焦慮中蹉跎歲月。政府以行政效率與決心,為居民的「未來」按下快速鍵,這正是「以情為先」最務實、最動人的體現——將市民個體的時間成本、心理負擔置於行政程式與工程周期之上。

    若執意原址重建,將不得不面對一系列曠日持久的難題:全體業權人的統一、複雜的法律程序、龐大的清拆工程、漫長的建築周期,以及在此期間如何持續安置居民的現實挑戰。這不僅將巨額公共資源(包括資金與行政精力)長期綁定於一個項目,更會讓居民陷入長達近十年的過渡期煎熬,社會成本極高。

    相比之下,收購業權方案,看似前期需投入巨額公帑(預計逾40億港元),實則是一條更具「成本效益」(此處效益涵蓋經濟、時間與社會效益)的路徑。它通過一次性經濟補償,將居民從複雜的產權、法律和後續建設程式中解放出來,也將政府從未來十年可能需要持續投入的「專案管理泥潭」中抽離。居民獲得資金自主,政府完成責任交割,社會迅速化解一個長期不穩定因素,這是一個多贏的理性選擇。

    方案的合理性還體現在定價的公平性上。將未補地價單位收購呎價提高至約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超過1萬元,這一標準高於火災前市場估值的評估,正是政府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體恤居民遭遇無妄之災的誠意之舉。它承認了市場估值可能無法完全覆蓋居民在特殊情境下的實際損失與情感代價,在公共財政可承受範圍內,力求給予居民更充分的重新起步資本。

    情與理的最終落地,需要清晰、公平且具操作性的法律與政策框架來保障,這正是「法」的精髓。宏福苑安置方案,成功地將人道關懷與現實考量,轉化為一套權利明確、選擇自由、程式規範的安置「工具箱」,讓居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擴充與保障。

    宏福苑的長遠安置方案,是在行政長官領導下,特區政府面對重大民生危機時,交出的一份兼具溫度、力度與精度的答卷。它彰顯了「以人為本」,體現了「務實高效」 ? 的新作風,踐行了 「公平擔當」的公共倫理,既在補償上力求公允,體現關懷,又主動攬下複雜棘手的後續問題,展現出「民有所難,政有所擔」的勇氣。

    馬年伊始,這份方案為宏福苑居民帶來了重建家園、重拾安穩的「新的曙光」。同時,它也為此類複雜社會問題的處理樹立了一個可資借鑒的標桿:真正的以民為本,是感同身受的情懷,是科學務實的謀劃,更是賦予權利與便利的行動。這束曙光,不僅照亮宏福苑居民的前路,也映照著特區治理邁向更高水平的前進方向。

    頂圖:2月21日,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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