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低息按揭貸款電話騙案,拘捕一名24歲大學生,涉嫌協助詐騙集團,誘騙受害人簽署偽造律師樓及金融機構按揭文件,其後揭發疑犯涉及另一宗同類手法案件,涉款合共近50萬元;警方強調高度關注電話騙案,呼籲年輕人包括大學生,應避免因揾快錢心態被犯罪集團利用。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高級督察陳敏熹今日(10日)表示,前日(8日)接到一名61歲受害人報案,指在1月收到冒稱銀行職員騙徒來電,訛稱可提供低息按揭貸款,要求受害人先支付保證金。受害人按騙徒指示在3月6日於元朗港鐵站與一名自稱為律師樓職員的騙徒簽署偽造律師樓的按揭文件,並轉帳30.5萬元到疑犯同黨的銀行個人戶口。兩日後騙徒再來電進一步要求99.8萬元保證金,受害人懷疑受騙報警。
元朗警區人員接報後迅速於港鐵站展開埋伏行動,並在騙徒再次向受害人收取款項時將其制服,被捕男子24歲,報稱是大學生,涉嫌「串謀詐騙」罪,稍後於屯門裁判法庭提堂。
經深入調查後,相信被捕人曾以同樣手法於3月6日在美孚港鐵站騙取另一名受害人款項。兩宗案件涉及騙款共49.5萬元,相信被補人於早前被網上「搵快錢」招聘廣告吸引,為賺取800元酬勞協助詐騙集團,假借律師樓及金融機構職員簽署按揭文件為欺騙手法,騙取受害人轉賬騙款。
警方提醒市民,如收到自稱銀行職員、律師行職員來電,應主動向銀行及相關機構核實對方身份。市民亦可瀏覽香港銀行公會或律師公會網頁,核實來電的真偽。銀行職員亦不會要求顧客到任何公共地方或非銀行分行辦理借貸手續或簽署文件,亦不會要求顧客轉數到個人戶口,如有懷疑請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6)條,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切勿因一時貪念而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高級督察陳敏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