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昨公布上市機制競爭力檢討第一階段諮詢文件,長約160頁裏提出三方面共十項主要建議,重點內容包括:降低上市門檻及提高投票權比率,把「同股不同權」上市途徑從創科企業擴至「創新」企業,便利海外上市發行人來港「第二上市」並增加誘因,以及容許所有上市申請以「保密」形式提交等。文件指出,建議旨在創造更加多元和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提供更豐富的投資機遇,從而更好滿足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需求。因應新時代變化,香港必須不斷改革創新,提高來港上市競爭力、吸引力,絕不能夠墨守成規、落後形勢,才可不斷鞏固並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分析其改革內容。伴隨科技進步,衍生愈來愈多新經濟股,箇中不必然盡是創科企業,亦即純以科技創新掛帥,而是透過創新經營手法來闖出新天。目前「同股不同權」只限科技創新企業以此架構上市,新建議把認可範圍擴大,為相關不一定借助科技的新業務模式者增闢了路徑B,不單是與時並進的應有之義,還可望令大量各行各業的企業受惠;畢竟「同股不同權」本來不宜只屬科企專美,而過往8年的實施經驗亦顯示措施無礙企業管治。
此外,隨着地緣政治變得複雜,加上經濟重心東升西降,愈來愈多已上市企業也冀來港第二上市,包括在原來已上市的地方另外多找一個風險較低又有龐大機遇的上市地。不論是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抑或來自東盟等新興市場的新興企業,香港絕對有條件作為其第二上市首選地,甚至作為轉而主要上市的首選地;新建議為此訂出未來發展方向,並正重新擬訂規定指引及徵詢意見,勢將大大拓闊香港的上市客源。
為此,除了加強與海外交易所合作來主動爭取,新建議放寬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也可吸引相關企業前來,而後者並有助鼓勵所有合資格企業更積極地遞交上市申請。同一時間為了做好把關,建議中尚包括強化因申請材料不完備而被退回的機制,在目前會刊登保薦人同時,還會公布所有相關機構的身份和角色,港交所並已透露下一階段的優化將着眼於已上市企業的持續監管。
在港上市的貨架愈是增量提質,自可吸引更多資金前來投資,繼而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形成供求之間互相促進的良成循環。預算案提出要持續優化證券市場,並透露港交所還將推進更多工作,譬如納入更多海外市場為認可交易所,及將進一步吸引家族辦和基金落戶香港等;其中,提供額外稅務優惠和彈性等政策優惠包,以吸引企業遷冊來港和便利企業管理資產,也可適用於爭取企業來港上市及第二上市。這不僅有利香港股市發展,以致有利印花稅和利得稅等稅收,相關總部/分部經濟的發展還可帶來更多就業機會和帶動商業樓面需求。
剛通過的「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強化國際資產及財富管中心及國際風險管理中心等功能。配合資產重整潮起,外圍的不確定性也再凸顯香港這個「安全港」的確定性;繼續做好自己,因時制宜改革創新,不斷為上市企業以及資金熱錢提供更理想的投資環境,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實力與競爭力必可不斷鞏固提升。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