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20日)在社交媒體表示,昨日(19日)於樂富一間食肆內檢獲兩條活生蘇眉。署方稱早前接獲投訴,指樂富一間食肆涉嫌非法售賣瀕危物種蘇眉,於是到食肆進行巡視而查獲。
署方表示,蘇眉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有《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活體動物,亦必須領有有效的管有許可證,或備有文件證明有關動物並非源自野生。
署方又稱,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
頂圖:漁護署在社交媒體表示,於樂富檢獲兩條活生蘇眉。漁護署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