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深圳國際商事法庭揭牌成立。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要求深圳「建立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深圳國際商事法庭的成立,標誌着深圳法院國際商事審判專業化建設進入新階段,將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重要的國際商事爭議解決平台,為高水平對外開放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據了解,深圳國際商事法庭是經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內設於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國際商事專業審判機構,專門管轄涉外商事案件,管轄範圍涵蓋應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二審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涉外調解協議確認案件;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及裁定的審查案件,以及可以由深圳國際商事法庭管轄的其他案件。
記者從發布會現場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制定《深圳國際商事法庭工作規程》,明確了訴訟便利、法律查明與適用、多元解紛、專家委員會等工作機制,實現國際商事審判全流程各環節工作有序銜接。深圳國際商事法庭發布了《協議管轄示範條款》中英文雙語版本,鼓勵和規範中外當事人通過協議約定將國際商事糾紛提交深圳國際商事法庭管轄。
揭牌活動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克儉宣讀有關批覆文件。深圳國際商事法庭全體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揭牌活動後,深圳國際商事法庭舉行了首場庭審,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國際商事案件。
深圳國際商事法庭副庭長,三級高級法官逄政告訴記者,自深圳中院成立全國首家專門的涉外商事審判庭以來,在完善創新審判機制方面,深圳一直進行不斷的探索。國際商事法庭成立後,將在幾個方面完善創新案件審理機制:
優化案件管轄機制,制定《協議管轄示範條款》,規範當事人協議深圳國際商事法庭管轄爭議的文本約定;
探索跨境司法文書送達改革,以涉港民商事案件轉交送達工作為突破,提高跨境送達效率;
完善域外法查明機制,建設好域外法查明聯盟,用好專家輔助查明措施;
樹立精品戰略,打造精品裁判文書、精品案例,特別是有關適用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域外法查明的,提升司法國際影響力。
部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揭牌活動,並旁聽庭審。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工委、市檢察院、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港澳辦、深圳國際仲裁院等負責同志參加活動。
頂圖圖說:發布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