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0日)舉行第15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首場聽證會,傳召時任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委員江祥發作供,他在任時間,橫跨法團新、舊管委會的任期。江祥發說,他於每一屆法團都會設法參選,但屢戰屢敗,又形容以往的管委會有「鐵票」。直至2024年2月,他在舊管委會的委員引薦下參選,以高票數當選,但即使成功進入舊管委會,及後亦被其他成員孤立。
會上問到2024年1月28日表決以「宏業」作為工程承建商的業主大會情況,江祥發說當日以居民身份出席,憶述在場的街坊只有約200人,但最終有500多張選票。他說每次業主大會有重大事情議決時,都會有授權票影響最終結果。
對於新舊委員會的分別,江祥發說以口舊委會每次開會都有大批保安, 「遏制」街坊現場起鬨。新管委會未有類似安排,會議開得比較暢順,亦會舉辦分享會,邀請宏業及鴻毅的代表直接與居民對話,將溝通渠道打開。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到,針對授權票或被濫用的問題,新舊管委會有沒有措施改善情況。江祥發承認並無額外措施核實授權票,僅盡量鼓勵街坊參與事務,並在重大議決時親身投票。江認為,核實授權票的責任在於物管。不過,他批評管理處做法馬虎,舉例指「上次管理處駱小姐畫個叉叉都當簽咗名」,令人難以接受。
江祥發憶述,在舊管委會時期,曾了解希望整個工程能在兩年內完成,因此傾向於八座一併搭棚施工,以縮短工期。杜淦堃問上屆管委會是否「想盡快完成工程」是導致八座同步施工的主要原因,而「宏業」亦持相同意向?江表示同意。
新管委會上場後,江祥發表示,曾在工程會議上提出,可否分階段進行,例如完成一期並拆除棚架後,才開展下一期,但被「宏業」一口拒絕,並解釋了多項理由,包括已與舊管委會協商好施工方案、若拉長工期,涉及保險期限延長及額外成本、能導致師傅流失或物料價格變動等,最終,新管委會決定維持原定計劃,八座同步施工。
被問及法團是否知悉暫停消防系統時,江祥發指法團知道維修水缸,但不知道暫停了消防系統,僅知管理公司稱會加設滅火筒;也只知宏泰負責消防年檢,但不知中華發展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