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科金財(002657.SZ)因財務核算及內控違規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監管函。據披露,公司因錯誤採用會計方法導致收入、利潤數據失真,董事長朱燁東等核心高管被認定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
監管函指出,公司對部分應採用淨額法核算收入的項目採用總額法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導致2024年年報多計收入8789.24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53%。此外,公司在預付賬款核算不準確且減值計提不充分、政府補助核算不準確、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核算不準確等問題,導致公司2023年年報、2024年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分別多計利潤總額347.30萬元、564.19萬元。
除了財務數據「注水」,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亦不規範。公司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時、股東會及董事會等運作不規範、獨立董事履職記錄不全面、內控管理不足等問題。
深交所認定,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朱燁東、財務總監朱燁華、董事會秘書王姣傑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中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