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決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4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包含八大舉措,一是大力支持住房消費,滿足多樣化居住需求。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0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200萬元,符合相關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60萬元;放寬存量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允許轉為組合貸款。鼓勵各區結合實際,發放「購房家裝家居消費券」等形式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區在土地出讓時,結合義務教育階段學位承載能力和地塊實際情況,推出「預售階段確定學位」「網簽後即可入學」等措施。支持港澳居民來穗置業,簡化購房申請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資金結算綠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積金跨境人民幣結算。
二是支持居民「賣舊買新」,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發放「賣舊買新」專項補貼,居民個人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並完成網簽,且在網簽日前後1年內出售個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專項補貼申請(補貼金額按所購新建商品住宅貸款總額的1%,單套房屋最高補貼3萬元,補貼總金額2億元,用完即止)。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業主賣舊買新,更好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是拓寬房票適用範圍,提升房票使用效能。優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將房票安置適用範圍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拓展至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等符合條件的多種形態物業的徵收補償;優化規範房票發放兌付流程,落實推動房票「跨區使用、全市通用」,探索推動「一二手聯動使用」。
四是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源頭推動供需均衡。堅持「以需定供」,科學編制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完善土地供應與商品房去庫存周期動態掛鈎機制,合理把握供地區位、規模、時序。年度內不在同一規劃單元集中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適時選取合適地塊試行開展現房銷售。
五是持續深化「四好」建設,全面提升住房品質。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市「四好」建設行動方案,建立健全「好房子」建設標準體系,制定配套實施導則與技術規範。系統打造「四好」示範項目,推動住房品質和城市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六是多措並舉去庫存,積極盤活存量資產。支持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收購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勵收購存量商辦用房用於經營性物業的安置。加大商辦物業去庫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動存量商辦物業合規轉換為醫療、教育、養老、酒店、康養、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繼續使用專項債券收回符合條件的低效存量土地。
七是優化行業發展環境,着力穩定市場預期。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日常經營,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從業行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營銷推介行為,持續整治房地產自媒體亂象,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進一步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防範項目交付風險。
八是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多領域專業力量和服務機構參與城市更新。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持續推動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穩步推進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危舊房原拆原建,有序開展低效樓宇更新提升。推動城市更新與房地產市場協同發展,助力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