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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狗隻進入食肆7月實施 5·18起接受食肆申請 首階段名額1000個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7月實施 5·18起接受食肆申請 首階段名額1000個

責任編輯:蔣璐 2026-05-11 17:38:54 來源:香港商報網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將於5月18日開始接受食肆提交容許狗隻進入的申請,預計在7月內開始容許狗隻進入獲准的食肆。食環署今日(11日)舉辦首場業界簡介會,深入講解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的新政策及相關安排,共有超過150名飲食業界人士出席,反應踴躍。

    食環署署長吳文傑在會上表示,目前的條例禁止狗隻進入食肆,然而隨着社會風氣變化,現時具備條件在適當規範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推動人寵共融。

    食環署高級總監(法例檢討)葉國祥介紹規管原則,一是有選擇,獲批食肆必須時刻在入口處顯眼地張貼標示,令市民知情;二是降低業界遵規成本,相關批准會附加於現有牌照內;三是以保障人和動物安全、食物安全環境衞生為前提;四是以小步走穩妥進行,令社會逐步適應,預計最快可在首階段後約半年接受下一階段申請。

    葉國祥指出,此次修例賦權食環署署長批出「讓狗隻處於食物業處所准許」,在符合若干法定要求的情況下,讓狗隻可處於食物業處所內(食物室除外);狗隻在該食物業處所時須時刻由成年人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狗帶穩妥牽引,或被穩妥地綁在固定附着物上;「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不得進入食物業處所,如比特鬥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等;以及嚴禁狗隻進入食物配製空間。

    持牌條件方面,不得在處所內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只可提供或售賣預先包裝的狗用乾糧、真空包裝的狗用食物及狗用罐頭;狗隻不可坐上餐桌;狗隻不得進入自助餐的櫃枱/沙律吧的1.5米範圍內;發生傷人事件時,持牌人須報警並在2個工作天內向食環署署長以夾附的指定表格呈報。

    首階段申請資格方面,食肆面積必須大於20平方米,主要運營火鍋及燒烤的食肆申請將不獲接納。首階段申請時間為5月18日至6月8日,須通過電子申請,配額不多於1000個;若超過1000個,食環署會抽籤分配名額,申請人需要透過食環署網頁的申請表格,並以電子方式填寫和繳交。獲分配配額的申請人,需要在特定時間內繳付140元牌照修訂費用。

    食環署表示,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在7月實施初期會有一個月適應期,署方將派專員前往各獲批准的食肆內講解及教育。若獲批准的食肆在一年內因違反相關法例被發出3封警告信,其狗隻進入准許可被取消,該食肆在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讓狗隻進入。

    食環署將於5月12日、13日及28日舉辦另外三場業界簡介會,未能親身出席的食肆經營者及其他有興趣人士,亦可於簡介會當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透過食環署Facebook專頁即場收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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