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
2026年,中國稅制改革與全球稅收治理同步深化。BEPS 2.0支柱二全球最低稅規則已在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澳洲等多地生效,將跨國企業有效稅率門檻鎖定在15%。
與此同時,中國2025年完成《增值稅法》立法,並推出近24年來最大規模的《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稅收法治化與徵管數字化加速推進。對於計劃「走出去」的內地企業而言,選擇合適的海外落腳點至關重要。
在眾多出海熱門目的地中,新加坡以17%企業稅率及AI、研發優惠吸引投資;馬來西亞推出成果導向新投資激勵框架,聚焦電子電氣、航空航天等高附加值產業;越南、印尼、泰國等東盟國家則提供製造業及綠色產業稅務減免;歐美及中東市場分別憑藉知識產權保護、研發稅務抵免或自由區零稅率等優勢各展所長。
綜合便利度、法律確定性及與內地連結深度,香港則是內地企業出海穩健的戰略支點。
香港稅制實行地域來源原則
香港稅制以簡單高效著稱,實行地域來源原則,僅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稅,資本性收益、股息及銀行利息一般免稅。兩級制利得稅下,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僅8.25%,其後為16.5%,對中小企極具吸引力。
外地收入豁免機制經優化後,只要企業在港具備足夠經濟實質,境外股息、利息及處置收益即可維持免稅地位。同時,香港為特定行業提供精準優惠,包括企業財資中心、投資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航運租賃、研發開支最高300%加計扣除,以及知識產權收入5%優惠稅率等。
支柱二全球最低稅已在港實施
2026年,香港將進一步鞏固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地位,擴大基金定義涵蓋數字資產及貴金屬,放寬集團內部資產轉讓印花稅寬免範圍,並優化企業財資中心稅務安排。支柱二全球最低稅已在港實施,但對大多數未達7.5億歐元門檻的內地企業影響有限。政府設立的「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及跨界別專業服務平台,整合法律、會計、稅務及信託服務,為出海企業提供一站式支援。
在全球稅改浪潮中,以香港作為區域總部、財資中心或供應鏈管理樞紐,既能分散風險、優化稅務結構,又可借助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高效連結東盟、中東及歐美市場,助力內地企業在複雜國際稅務環境中穩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