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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頭邨爆炸品案 張黎明認4罪判囚14年

東頭邨爆炸品案 張黎明認4罪判囚14年

責任編輯:區天海 2026-06-18 22:08:54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電腦技術員張黎明(35歲)涉於黃大仙東頭邨住所及租用的迷你倉內藏有逾約40公斤製造爆炸品的原材料及工具,今日(18日)於高等法院承認4項控罪,包括「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企圖製造爆炸品」及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法官陳慶偉形容此計劃「絕對邪惡」,與全球任何恐襲無異,指出被告具明確意圖攻擊政府及司法機構,極可能危及社會安全並引發廣泛恐慌,就4罪判囚14年。

    案情指張於2019年8月27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間,在港與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並於2022年5月23日在黃大仙東頭(二)邨貴東樓某室企圖製造爆炸品;同一單位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並於新蒲崗一工業大廈明知而管有爆炸品。

    消息指,張於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間,活躍於多個Telegram群組,持續鼓吹以爆炸品襲擊司法及警務人員。他將住所改造成「軍火實驗室」,房間內堆滿化學材料及電子裝置,用以製造炸藥和計時炸彈。張在警誡下承認向激進分子提供爆炸品圖利。爆炸品處理課確認檢獲的化學品為常見土製炸藥TATP的主要原材料;其中現場檢取的液體,其結晶品為威力極高的爆炸品。

    消息亦指,張以「攬炒多」活躍於Telegram群組「探子限定Group」,該群組成員曾多達二千人,當中不少是全套武裝參與黑暴的活躍分子。警方曾於2021年12月拘捕一名同為「探子限定Group」成員的速遞員,檢獲仿製槍械、戰術背心及頭盔等黑暴裝備。

    張多次在群組發帖揚言「希望警察死清光」、「要襲擊高等法院法官」,甚至追問法官住址,並討論製造炸彈的原材料種類、購買和運送渠道,並鎖定攻擊對象,公然挑戰法律底線。他的電子設備瀏覽記錄多次搜尋如何製造炸彈,並與另一Telegram用戶私底下詳細討論製造爆炸品及施襲計劃以脅迫政府或威嚇公眾,包括「整到隻完全未有人見過嘅炸藥」、「喺香港慢慢搞恐襲」及「向律政司落毒」。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扮激進」以博取同黨信任。法官陳慶偉則嚴斥其計劃「絕對邪惡」,與全球恐襲無異,具明確意圖攻擊政府及司法機構。

    東頭邨街坊透露,張與父母居於貴東樓約30年。街坊慨嘆張家早年家境清貧,父親為電器技工,母親省吃儉用養育3名子女,未料張竟涉及爆炸品案件,連累父母同時被捕。街坊直言:「比黑暴洗晒腦,屋企隔離係火藥庫,好恐怖」,更強調若非警方及時搗破,「一旦整炸彈期間意外引爆,鄰居必定一鑊熟。」

    製造爆炸品並意圖造成傷害屬嚴重罪行,如非香港警察及時行動,極有機會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香港市民在2019年黑暴期間明顯受到大量針對國家安全的惡意煽動,亦直接導致公眾安全和市民大眾實質的生命威脅,案件突顯國家安全涉及每一個市民大眾的福祉。(記者 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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