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聯同入境處一連兩日(7月10日及11日)展開代號為「雷霆2026」暨「虎嘯」的執法行動,動員逾170人,突擊搜查紅磡、油麻地、尖沙咀、旺角和深水埗的10個處所,共拘捕65人,包括5名骨幹成員,相信成功打擊一個活躍於西九龍的犯罪團夥。調查顯示,該犯罪集團會安排尖沙咀的夜總會舞小姐,由專車「速遞」到紅磡工廈提供陪酒陪唱服務,同時又會向顧客提供毒品。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嚴韻霞昨日(12日)下午交代案情時表示,警方經調查後,發現一個活躍於西九龍的犯罪團夥,在紅磡多個工業大廈內經營不同類型的非法場所,包括將工業大廈部分單位改裝成非法夜總會,提供酒精飲品、毒品及夜總會舞小姐的陪唱服務。同時,犯罪團夥另一分支亦在西九龍不同地方經營非法賭博場所。
西九龍刑事部於7月10日至11日晚上,展開大型執法行動,聯同九龍城警區刑事部、油尖警區、西九龍行動部以及入境處,動員超過170名探員,突擊搜查包括紅磡、油麻地、尖沙咀、旺角及深水埗10個處所,拘捕40名男子及25名女子,年齡介乎25至到63歲,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無牌供應酒類飲品」、「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違反逗留條件」、「串謀經營非法賭博場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及「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等罪。
據了解,涉事的犯罪團夥為湖南幫,被捕的65人中,有5人為犯罪團夥的骨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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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韻霞介紹,犯罪集團於紅磡工廈單位內暗中經營非法夜總會,除有大型音響及提供酒水服務,亦會向顧客提供毒品。同時,為增加收入,他們更會安排夜總會舞小姐由尖沙咀到上址,提供陪酒陪唱的服務。
行動中,重案組聯同入境處突擊搜查紅磡3個工業大廈單位,拘捕10名本地男子、8名內地男子、1名澳門男子、4名本地女子及3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5至45歲,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管有危險藥物、無牌供應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違反逗留條件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警方還在場內檢獲360克毒品,包括俗稱Happy粉的混合毒品、可卡因、冰毒、氯胺酮,市值約19萬元,同時亦檢獲重型音響設備、避孕套、漱口水及潤滑劑等。
其中一名被捕女子已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罪,案件今日(13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一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其後,警方亦突擊尖沙咀2個相關夜總會,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拘捕10名持雙程證的內地女子,涉嫌提供陪酒服務,年齡介乎25至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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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光顧工廈夜總會的顧客包括海內外富豪,當中包括持有雙程證到港的內地人,場內設有多間卡拉OK房,他們可以用1萬元包一間房;每名陪酒舞小姐則每晚收費2200元,如有下場則另作收費。
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邱雨星表示,除突擊檢查西九龍3個非法釣魚機賭博場所,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同時搜查一個相信是犯罪團夥位於旺角區住宅大廈內的職員宿舍及物資貨倉。調查顯示,集團成員負責經營及看守,同時會向賭場顧客收買其銀行戶口,以處理營運賭場的犯罪得益。
邱雨星指出,經營所得的犯罪得益會由傀儡戶口轉到其中一名集團核心成員的私人戶口,再由他提取現金,繼而完成清洗犯罪得益的程序,成為集團資產。財富調查顯示該成員的私人戶口,在過去數年總共處理超過1300萬港元犯罪得益,交易金額龐大,顯示集團龐大的網絡及架構。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3名本地男子、6名內地男子、1名外籍男子、1名非華裔男子、5名本地女子、2名內地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7歲至63歲,涉嫌洗黑錢、串謀經營非法賭博場所、經營賭博場所及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同時,警方亦檢獲20塊遊戲機底板、一批讀卡器、賭博積分卡及約47000元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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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和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無牌售賣酒類,或者在任何處所,包括業主、租客或負責人,允許該處所進行無牌賣酒,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因此警方呼籲業主和租客,千萬不要將單位出租或交給其他人作任何非法用途。市民或任何人在無牌處所飲酒光顧也是犯法的,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
警方呼籲工業大廈的負責人和保安人員,加強大廈的保安設備和措施。如果發現有陌生人出入,就應該提高警覺,並在合適的情況下向警方舉報。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非法賭博場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而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最高也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9個月。
警方警告任何犯罪分子,切勿企圖利用工業大廈的隱蔽性進行非法勾當,以逃避警方的追查。警方會繼續採取靈活、情報主導以及跨部門的執法行動,全方位打擊各類型的非法場所,徹底堵截三合會的收入來源,以維護社區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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