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6日,香港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最終造成168人死亡(包括1名消防員殉職)、79人受傷。
8月6日,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在網站上載跨部門調查專組的最終調查報告,以及多名專家證人作供時所使用的簡報投影片,詳細交代了起火、蔓延及造成重大傷亡的分析。
報告首次公開了37歲殉職消防員何偉豪當日救火時所穿防護裝備的損毀照片,完整還原其火場遭遇與殉職細節。

報告公開的現場相片顯示,何偉豪當日身穿的俗稱「黃金戰衣」的PBI Matrix滅火防護衣損毀嚴重,其中一隻手袖被燒毀,上衣、長褲、防火頭套均布滿熏黑及燒焦痕跡,頭盔出現明顯裂痕。消防靴損毀尤為慘烈,鞋身與鞋底嚴重變形、部分熔化,證明火場熱力與持續時長已超出消防靴的歐洲標準防護極限(EN 15090:2012)。

圖源:跨部門調查專組調查報告
報告認為,何偉豪可能曾長時間接觸高溫或燃燒中的物件。
報告指,事發當日下午3時55分,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在宏泰閣地下發現不省人事的何偉豪,當時他仍身着全套「黃金戰衣」防護裝備。
調查團隊現場勘查發現何偉豪的隨身裝備散落於大廈不同樓層,並以此還原出他最後的火場軌跡。搜救人員在宏泰閣31樓升降機大堂尋獲何偉豪的頭盔、氣樽已空的呼吸器及面罩,並在該層被打破的窗台上發現何偉豪遺留的左手手套與鐵錘,而兩隻消防靴則在宏泰閣地下尋獲。





圖源:跨部門調查專組調查報告
報告還原何偉豪殉職經過
報告還原了何偉豪殉職完整經過。當日下午2時51分,沙田細搶救車接報出動;下午3時01分抵達現場;下午3時03分,何偉豪與2名隊員接獲指令,組成三人小隊前往宏昌閣2701室處理求助個案;下午約3時12分,小隊途經宏泰閣地下單車停泊區時,何偉豪發現一名坐輪椅的年長女士需要協助,隨即停下腳步幫忙疏散。同行2名隊員因未有察覺而繼續前進,導致何偉豪與小隊失散。
閉路電視記錄顯示,何偉豪於下午3時17分佩戴呼吸器進入宏泰閣升降機大堂,並乘搭升降機前往25樓。調查分析推斷,何偉豪當時極可能誤以為自己身處目標大廈宏昌閣,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程序,將升降機停在報稱起火樓層的下兩層,準備與隊友會合。
下午3時22分,何偉豪透過無線電頻道發出極度緊急的求救信號(Mayday):「Mayday,Mayday,Mayday, 我系沙田細搶救隊員18469何偉豪,而家被困喺30樓」,惟當時未說明確切大廈名稱。現場指揮官聽到求救後嘗試聯絡但未獲回應,鑑於當時宏昌閣火勢最猛烈,指揮部研判其被困於宏昌閣30樓,迅速派出五隊緊急應變小隊前往救援,惟大廈入口遭燃燒中的棚架及大量雜物嚴重堵塞,搜救隊伍無法進入。

圖源:跨部門調查專組調查報告
下午3時55分,搜救人員最終在宏泰閣外圍燃燒中的棚架上發現失去知覺的何偉豪。隊員隨即將他移至安全地點進行急救,並於下午4時05分交由救護車送院搶救,惜最終不治。
報告引述法醫驗屍報告指,何偉豪的致命原因為吸入濃煙,全身多處出現廣泛皮膚燒傷;血液中一氧化碳血紅素飽和度達26%,氣道更積有煙灰,證實他曾在未佩戴呼吸器的情況下,長時間暴露於濃煙及高溫中。此外,其身體左側肋骨、骨盆、肩膀及手臂多處骨折挫傷,並有頭部及頸椎重創,傷勢符合從高處墮下撞擊堅硬表面的特徵,令其失去行動能力。
報告分析,何偉豪體表燒傷傷勢本身不足以快速致命,但當他抵達宏泰閣31樓時,為求救或尋找替代的逃生路線,卸下裝備並打破窗戶爬出外牆棚架,其間可能因吸入濃煙失去知覺墜樓,或在攀爬時意外墜落重傷昏迷。
報告總結高度讚揚何偉豪的專業與擔當,指其在極度兇險、危及生命的火場環境中,始終將市民安危置於個人生死之上,無懼險境、堅守崗位,充分展現消防員無私奉獻、盡忠職守的崇高精神,彰顯了極高的職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