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作為我國第二部法典,亦是全球首部生態環境領域綜合性法典,該法典落地實施,宣告國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面邁入法典化治理新階段。瀋陽市提前布局、系統籌備各項落地工作,以法治利器夯實城市綠色發展根基,以嚴密制度守護遼瀋生態底色。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董恩武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詳解法典核心優勢與瀋陽實施推進方案。
此次施行的生態環境法典完成全國環保單行法規系統性整合優化,四大鮮明亮點築牢生態法治根基。法律架構層面,法典破解過往環保法規碎片化問題,補齊光污染、新污染物、電磁輻射、溫室氣體管控等新型環境問題監管空白,實現由單一要素管控向全域生態系統綜合治理轉型,搭建立體化、全覆蓋的生態法治體系。
懲戒約束力度大幅升級,法典將環境違法最高罰款額度提升至2000萬元,新增以違法所得、項目投資額為基數的倍數罰則,針對監測數據造假、非法處置固廢等20類環境違法行為,推行企業與責任人雙罰制度。同步完善生態損害賠償、環境公益訴訟配套規則,形成全鏈條追責閉環,以剛性約束壓實市場主體環保主體責任。
治理機制更趨現代化,在原有生態環保制度基礎上,細化分區管控、生態補償、全域生態修復、氣候應對、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等制度,確立排污許可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釐清行政與司法履職邊界,打通跨區域、跨部門協同共治通道,構建源頭預防、過程管控、末端治理、事後修復的全周期生態治理模式。
民生導向特點突出,法典聚焦群眾關切的噪聲、異味擾民等民生污染問題細化治理規則,拓寬環境信息公開、公眾監督、舉報聽證渠道,依託公益訴訟等法律工具守護民眾環境合法權益,讓優良生態環境成為普惠民生福祉。
自法典頒布以來,瀋陽早早啟動落地籌備工作,多維度夯實實施基礎。全市全面開展地方性環保法規制度清理,廢止地方性法規2部、政府規章1部,修訂地方性法規2部,理順新舊法規銜接邏輯,統一市域環保執法標準。推進生態環保執法體系改革,落實縣級獨立執法權限,完成15個區縣執法機構主體備案公示,劃分市、區縣兩級監管權責,出台包容審慎監管四張清單,將普法幫扶嵌入日常執法流程。
在執法隊伍建設上,瀋陽常態化開展法典專題培訓、實操實訓活動,累計舉辦綜合培訓18場、法典專項培訓5場、一線執法實戰演練2場,組織執法人員逐條研習新規條款,錘煉規範化執法能力。全域鋪開普法宣傳行動,推動法典宣講進企業、鄉村、機關,本地主流媒體刊發多篇解讀稿件,面向全市企業發放公開信,印製3500份宣傳海報送至涉農養殖經營主體;依託移動執法平台幫扶窗口,為2.7萬家排污企業推送線上學法課程,引導市場主體主動學法守法。
面向後續落地工作,瀋陽明確四項重點任務,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生態治理實效。當地將搭建全市統籌、多部門協同的法典落實責任體系,細化發改、住建、水利、生態環境等行業部門任務清單,構建上下貫通、橫向聯動的閉環落實格局。持續開展分層分類普法宣傳,面向機關單位、市場主體、社會組織精準宣講法典條款,藉助基層宣講、新媒體科普、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培育全社會生態環保法治意識。
嚴格踐行依法行政準則,以生態環境法典為根本遵循,統一執法、審批全流程標準,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兼顧嚴格監管與柔性執法,杜絕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行為,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法治化執法水平。堅持監管與服務並舉,常態化走進企業開展環保合規指導與專項培訓,圍繞治污減排、風險排查、生態修復等領域,協助企業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化解法律風險,引導企業在法治框架下綠色經營,實現生態保護與產業高質量發展雙向共贏。
董恩武表示,瀋陽將以生態環境法典實施為契機,持續完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築牢城市生態安全屏障,以法治護航瀋陽全面振興、綠色發展。(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