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恒大集團、恒大地產、許家印案一審宣判

恒大集團、恒大地產、許家印案一審宣判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8-20 12:17:5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0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恒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集團)、被告單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地產)、被告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恒大集團數罪併罰,判處罰金人民幣88.2億元;對恒大地產判處罰金人民幣70億元;對許家印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家印系被告單位恒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集團運營活動,管理、控制被告單位恒大地產及恒大財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業,投資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為;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通過行賄等手段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歸恒大集團使用,實施了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行為。許家印還利用作為恒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2.png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恒大集團、被告人許家印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的行為還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被告單位恒大地產的行為已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對恒大集團、許家印應依法數罪併罰。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當依法嚴懲。法院根據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退賠損失優先於罰金刑、沒收財產刑的執行。

 同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對被告人甄立濤、柯鵬等5名恒大集團高級管理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案一審公開宣判,數罪併罰,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集資參與人代表等旁聽了宣判。

責任編輯:王錦坤 恒大集團、恒大地產、許家印案一審宣判
香港商報PDF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