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多名核心成員,今日(21日)被裁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結果實屬意料之中。特別是在2018年國家憲法修訂後,已明確列明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梁美芬續說,即使在2018年以前香港執法較為寬鬆,但《基本法》的憲制基礎源自國家憲法,而憲法作為國家的最高法律,無論修憲前後,香港均絕不允許出現任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梁美芬又指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亦明確禁止任何煽動或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而國家的根本制度正體現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制度之中。然而,被告等人拒絕懸崖勒馬、一意孤行,刻意煽動公眾對中國共產黨產生敵意。支聯會長期煽動群眾要求「結束一黨專政」令群眾對國家政權產生敵意,政治目的極為明確,因此法庭的判決結果毫不意外,乃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