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日)是開學日,澳門發生駭人傷人案,一名女教師遭18歲中六男學生淋潑通渠水。
澳門司警今日(2日)通報稱,該名男生因不滿老師過往批評,新學年得悉對方再度成為其班主任而感到沮喪,遂向她淋通渠水。受傷教師傷勢嚴重,左眼有可能失明,身體皮膚面積18%三度化學灼傷,面部或毀容。
案情指,杜姓男學生就讀中二時由受害女教師擔任班主任,曾被批評,令他感到委屈和討厭老師。至中五結業禮後,他得悉該老師將任其中六班主任,感到沮喪和不安,認為會受針對,遂以通渠水施襲,令她不能擔任班主任或被停學。
昨早8時左右,該學生在學校附近超級市場購買通渠水放入書包,其後在課室外徘徊,待老師經過時取出通渠水潑向她,導致其面部及身體多處受傷。老師高呼求救,男生被其他老師帶離現場。
醫生指傷者左眼可能失明,左面及身體有18%皮膚三度化學灼傷,傷勢嚴重程度及康復期要再作評估;男生前臂及手部亦受化學液輕度灼傷,康復約需15日。
司警表示,綜合調查,疑犯因不滿受害人而用通渠水傷害她,致左眼視力及容貌嚴重及長期受損,其職業為教師,疑犯符合觸犯「具加重情節之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據悉,該學生無犯罪前科,但有情緒壓力。司警呼籲青少年遇到矛盾切勿使用暴力,遇困擾應向師長求助,家長應多關注子女狀況,可致電關注少年科熱線8800 5500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