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就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頭目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日(11日)依法判刑,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並向該組織判處罰款150萬元。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表示,支持法庭依法對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判處刑罰,法庭的裁決切實以法治守護國家安全和維護憲制根基。
吳英鵬表示,憲法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徵,香港作為地方行政區域,必須恪守並維護這一根本制度與憲制安排。但是,支聯會及其骨幹分子長期通過多種方式煽動對國家政權的敵視與對立情緒,公開鼓動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即便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猖獗活動,其行為直接衝擊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建的特區憲制秩序,明顯違反國安法,嚴重損害國家與香港的核心利益。
吳英鵬指出,本案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判詞詳實有據,量刑與罪責相稱,依法嚴懲理所當然。本次裁決的落地,既彰顯國安法治的權威,也讓正義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