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 年)》(香港五年規劃)今日(16日)公布。
香港五年規劃提出提升公共治理能力。
健全公務員制度體系
落實愛國者治港要求。完善公務員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全政府培訓要求,建立與內地相關單位的恆常培訓合作機制,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密切交流,強化公務員愛國愛港意識,建立「以民為本」的管治理念,提升公務員對國家戰略的掌握和國際視野,打造勇於擔當、開拓創新、與時並進的公務員隊伍。
優化治理架構與績效管理。建立和鞏固部門首長責任制,優化公務員工作表現評核機制,推動獎罰分明的公務員管理制度,嘉獎勇於擔當、善於創新和表現卓越的公務員。持續優化人力資源的運用,建立更靈活和精簡的公務員團隊。嚴控公務員編制,透過數字化流程與人工智能的應用,讓現有人力專注於高價值的策略性決策和業務,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和效率。
打造高效政府。積極招聘和宣傳,鼓勵有抱負、有承擔的人才加入政府。深化公務員「以民為本」的服務意識,並為肩負起「雙重角色」做好準備,即是在專心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亦能迅速回應重大突發情況,成為跨部門應變隊伍的重要支援力量。
推動公共行政數字智能化
善用人工智能技術,改革公共管理。加快政府推展人工智能項目,構建更多實際應用場景,提高公共管理效能。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優化人工智能及數據治理,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門善用部門數據目錄及更廣泛應用「授權數據交換閘」,推動政府內部數據共享,促進更多便民利企的公共服務。
利用人工智能優化公共服務
1. 應用數碼工具和科技,構建大數據平台作分析以優化公共房屋管理
逐步發展和整合數碼中央物業管理平台,將數位技術深度嵌入日常管理,重塑物業管理及維修等流程,就公屋管理實現全面提質提效。
在公共屋邨引入物聯網及智能感應器技術,對基礎關鍵設備及公用空間實施全天候實時監察,推動數據驅動的物業管理模式,為居民營造更安全、便捷、舒適的智慧居住環境。
2. 資訊科技完善保障機制與監察手段,提升公屋資源使用效益
透過優化配屋以及銜接資助自置居所等多管齊下措施,鼓勵具能力的公屋住戶上流置業,並提升單位流轉率,讓更多有需要家庭受惠。
運用資訊科技及數據分析加強偵測及打擊濫用公屋行為,確保每一個公營房屋單位都用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鞏固公平合理、可持續的公共資源分配制度。
3. 引進高新科技,鞏固智慧執法
善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無人機、機械人等高新科技,提升執法部門效率和工作效能,織密防罪滅罪網絡,嚴格執行出入境管制工作,並推動通關便利化,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警政和海關出入境管制服務,鞏固治安防範屏障。
數智賦能流程整合,建設高效協同的智慧政府。推動更多政務流程採取「數字優先」原則,強化政府雲端基建及共用數據平台。擴展「智方便」及「數碼企業身份」平台的數碼身份及「一站式」電子服務功能。加快政府有序安全應用人工智能及創新科技,全面提升決策支援和公共服務的效率與精準度。帶動更多「智慧出行」及「智慧生活」創新方案在本地研發與落實應用。繼續推動開放數據政策,積極透過「開放數據平台」向公眾提供數據,為智慧城市發展創造條件。
數智賦能流程整合
1. 深化「智方便」作為市民一站式流動門戶的角色
透過「智方便」持續整合各政府電子服務至單一平台,配合小程序模式、電子證照,以及「AI助手」等功能,確保政府服務「一網通辦」,並持續擴展至公營及私營機構的應用場景,例如醫療、物業管理,以及跨境服務。
2. 「數碼企業身份」
全面打造「數碼企業身份」成為香港數字經濟的重要基礎設施,為所有企業提供統一、可信的數碼身份和授權框架,預期在2028年內全部與企業相關的數字政府服務及政府表格將會支援使用「數碼企業身份」。
深化制度改革
改革公共治理執行制度
有效落實政策舉措。各政策局、部門及相關機構制定可操作、可考核、可問責的具體工作安排。統籌資源和執行有效銜接,着力打通跨政策範疇、跨部門、跨程序之間的關鍵環節,釐清分工責任。按政策需求和目標致力優化程序安排、工作流程、協調機制,以及資源運用方式,拆牆鬆綁,以結果為目標,更有效落實政策和推展重點工作。
築牢廉潔基石
強化執法工作,持續打擊各類貪污罪行。全力調查公、私營機構的貪污和不當行為,絕不姑息。深化預防腐敗工作,推動更好利用科技強化內部監督,完善權力配置,提升運作管理框架。為私營機構及非政府組織提供防貪服務,提升管治質素。加強誠信教育,築牢防貪根基,推廣廉潔文化。
擴大國際及區域合作,展示香港優勢。提升香港國際廉政學院的戰略功能,統籌搭建高層次區域反貪樞紐。深化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及全球反貪機構的交流合作。與更多國家和地區的反貪機構簽訂合作備忘錄,為全球廉政建設提供香港方案,分享廉政公署的經驗,說好香港廉潔故事。
強化地區治理體系
完善地區治理架構,強化地區治理統籌。完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的高層統籌機制,全方位統籌各政策局及相關部門主動、高效解決市民關切的地區治理難題,確保政策措施協調一致、落地見效。加強民政事務專員作為特區政府在地區最高代表的履職能力,提升其統籌、協調、執行能力。
健全地區治理力量支持與資源保障工作機制,提升地區治理效能。深化地區治理「三駕馬車」—區議會、關愛隊,以及地區「三會」的協作聯動,加強接觸市民、收集民意的機制,解決市民的急難愁盼,達致「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堅持「優中選優、德才兼備」的原則甄選及培養地區治理人才,打造梯次分明、多元包容的地區治理團隊及人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