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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句自首就可卸責

2014-11-24
来源:香港商报

10月15日,佔中者與警察發生衝突

     違法「佔中」踏入第9個星期,有指3名發起人決定下月初自首,同時並停止「佔中」秘書處的運作。三人帶頭自首,不管盤算如何,無疑是「佔中」結束的一個步驟﹔然而,單單一句「自首」就足夠了嗎﹖這些搞手們就可由此輕鬆卸責了嗎﹖

    自首,只能夠減輕罪責,並不能完全赦罪,這更非法治的彰顯,而僅避免進一步破壞法治,也遑論會達致所謂的道德感召,因為無論訴諸法律抑或民意,都會判斷這是罪有應得。由「佔中」發起一刻開始,發起人已經帶有原罪﹔隨着「佔中」正式啟動,繼而佔領影響愈擴愈大,有關罪孽無疑不斷加深,對經濟、民生、法治、人倫以至兩地關係和互信等,均已造成難以修補的裂痕。凡此種種,豈是三人自首就能復原過來﹖所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亦肯定不是他們三位有能力承擔得起。自首某程度只是他們個人的心理解脫,對於廣大市民來說依然慘受其劫其苦。當然,比較而言,如果「佔中」仍然拒絕自首,包括聲稱只會等待警方拘捕,甚至採取種種手段拒捕或增加拘捕難度,則香港所蒙受的損害只會愈來愈大,故此其罪孽亦必然更加深重。

    如果自首算是三人知錯或是負責的表現,那也只是錯而知返兼之兌現承諾的第一層次﹔第二層次,則應是兌現「失控就叫停」的承諾,以始作俑者的身份呼籲其他人結束「佔中」繼而自首﹔進一步言,公開承認錯誤,並且承諾不再重蹈覆轍,日後永遠不再發動類似的佔領行動,這才是第三層次。

    其實,最初的發起人戴耀廷早曾坦認「佔中失敗」,日前也撰文重申所謂「公民抗命」的四點要求,大意為非暴力、負罪責、避免擾民、衡量勝算,這無疑是在曲線否定「佔中」現況﹔另外兩人陳健民和朱耀明,亦已先後表示運動已失方向以及要另找出路。所以,由三人之前淡出復教(復工),到缺席「佔中」五方會議,現在還主動提出要自首,客觀上均可反映其「覺是昨非」的認知轉向﹔如果真是這樣,一切誠然後悔莫及,既已「悟已往之不諫」,應該「知來者之可追」,不論為自己還是為全香港,實須負上收拾殘局的責任,即使可能力有不逮,也要盡力「叫停」,並且承認「佔中」失敗兼而否定「佔中」操作,單單自首肯定遠遠不足夠,更不可能因此就卸免了一切責任。

    「佔中」失控惡化之勢日益加劇。近期金鐘「大台」之爭,便已反映「佔中」內部矛盾激化,各個山頭之間權力鬥爭激烈,還催生了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暴力事件﹔學生走入社區,若不再自欺欺人,親身感受真實民情亦不失為好事,昨天這一過程中他們恰如過街老鼠自取其辱,就充分顯示主流民意對「佔中」的強烈不滿,以致出現激進反饋行為。「佔中」持續下去,類似情況必然愈來愈多,兼變本加厲。

    「佔中」被市民唾棄、走向衰敗,已是鐵一般的事實。「佔中」發起人有點口齒和承擔的話,就應盡早自首,並籲其他佔領人士效法,不要進一步浪費警力進行拘捕,亦不要再作有害無益的無謂抗爭了,好使「佔中」得以順利收場,避免全港輸得更慘。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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