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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还需落力基本法再启蒙

2015-03-30
来源:香港商報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称,香港还需花更大力气进行基本法再启蒙。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称,18年的实践证明,基本法保障了「一国两制」在中国的成功实践,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香港的繁荣稳定。但全面把握、整体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项规定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有少数人有意曲解立法原意,或本末倒置地把诸如普通法理念淩驾於基本法之上,而非法「占中」事件亦给香港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需花更大力气进行基本法再启蒙,让贯穿基本法的法理精神和所有条文、附件内容都走进政府、法院、课堂、工商、文化、传媒等各界。

  基本法是法治和政治的GPS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认为,对於今日香港而言,基本法作为宪法之下、香港新的宪制性法律,应该成为香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成为香港法治和政治的GPS,无论香港的立法、行政、司法或者政制发展等等都要紧密围绕基本法来展开;同样,反对也要严格依据基本法,否则就是非法的反对。无论反对的理由多麽正当有理,目标多麽崇高伟大,也不能脱离基本法设定的法律轨道和方式。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基本含义,也是确立以基本法为核心的香港新宪制的应有之义。

  「有人试图割裂或混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以基本法排斥、架空宪法,把香港排除在中国宪法的适用范围之外,无非是想为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提供口实。」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长饶戈平认为,作为香港的宪制性法律,基本法规定了在香港实行的制度,具有凌驾於本地其他法律之上的地位,不容挑战。香港地区的所有居民、组织和事务都有尊重和服从基本法的义务。但是,基本法不是宪法、也不能取代宪法在香港的地位。

  准确理解基本法是贯彻一国两制前提

梁爱诗强调,「一国两制」是完整概念,不能选择性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强调,「一国两制」是完整概念,不能选择性实施,准确理解基本法是贯彻「一国两制」的大前提。坚持一国原则,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区政府高度自治权,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基本法的法律基础源自宪法,理解宪法在香港的法律地位,有助於加深港人对国家的归属感,了解「一国两制」的真正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认为,要增强香港居民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现在部分港人的国家观念比较淡薄,一些青年人对「一国两制」的理解和落实出现偏差,这些问题都需要香港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加以解决。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刘兆佳认为,中央对香港主要官员的实质任命权和监督权将在制度化基础上落实,这将成为中央与特区关系的新常态,「这意味『一国两制』方针朝更成熟和法制化的方向前进」。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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