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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現無計劃就23條立法

2015-07-0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國家安全法》,行政長官梁振英(CY)昨日回應稱,本港作為國家一部分,有責任及義務維護國家安全,履行方式是通過《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本地立法,但特區政府目前無計劃就23條立法。多名建制派人士亦表示,新頒布的《國安法》不適用於香港,強調香港有憲制責任就23條立法,但目前時機仍未成熟。

  新《國安法》條文提及港澳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頒布的《國安法》,首次包括港澳,其中兩條條文分別提及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容分割,港澳與臺灣都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以及港澳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有關法律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強調香港特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此責任是按照《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通過本地立法履行,但本屆政府未有計劃就23條立法。

  梁振英出席回歸活動酒會後表示,香港是國家一部分,特別行政區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安全。被問到現時人大常委會已通過《國安法》,政府有無壓力要盡快立法,他回應說,《基本法》自1997年實施以來,政府已經有責任根據23條履行責任,重申現無計劃就23條立法。

  譚惠珠:早立法好過不做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表示,全國性法律需要經過《基本法》附件三引入,如不引入就不適用於香港。她又指出,香港人在內地時必須遵守國安法,正如去到美國就要遵守當地法律。她個人認為港人的一般行為,不大有機會牽涉到國家安全。

  對於有意見擔心香港會透過行政措施執行《國安法》,譚惠珠認為這是過分憂慮,呼籲大家毋須擔心,因為23條已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分裂國家等行為,但早立法好過不做,贊成社會應有更多客觀及成熟討論,令到真正立法時少一點誤會、多些共識。

  棠哥:條件成熟才可立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認為《國安法》對國家安全非常重要,作為香港特區政府,有憲制及不可推卸責任就23條進行立法,但強調必須在條件成熟下才可立法。被問到現時是否條件成熟,他指政改已被否決,特首梁振英表明要著重發展經濟民生,認為現時並非急需討論23條,社會亦應有醞釀期,增加市民對國家和民族的認同。

  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即使《國安法》已獲人大常委會通過,內容亦有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但《國安法》並不適用於香港。她又認為,要就23條立法需要有政治和技術上時機,但本屆政府只餘下2年任期,加上明年有立法會選舉,暫時無聽過政府有意就此立法。

  吳秋北:23條立法責無旁貸

  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認為,全國人大已通過《國安法》,本港應盡快就23條立法,不應以沒有時間、沒有計劃為藉口,因為立法是責無旁貸。他又說,《國安法》不會破壞一國兩制,因為香港就23條本身已有立法框架。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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