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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願景」倡全面整合土地 公私合作拓地增供應

2018-05-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願景計劃昨发表研究报告指,本港仅二成四的土地发展為市區及已建設土地,其他為未被或難以作城市化發展的土地。报告更指,以公私營合作模式实践城市发展计划特别适合应用于新界土地。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早前展開公眾諮詢,當中有提及以公私營合作模式、善用私人新界農地儲備發展。昨日,由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擔任召集人的智庫「香港願景計劃」指出,以公私營合作模式實踐城市發展計劃特別適合應用於新界土地。他們提出,實施「全面土地調整計劃」,讓私人土地業權人集合分散的業權提出規劃,再向政府提交土地調整建議書。為此,該智庫還建議成立公私營合作統籌辦事處,建立公私營合作平台,負責協調政府部門之間意見,接收和評估申請計劃,長遠還可成立公私營合作管理局,制訂全面土地調整計劃的細節。

  公私營合作特別適合新界發展

  當日,「香港願景計劃」就公私營合作模式增加土地供應發表一項研究報告,明言香港土地發展面對數個挑戰,包括:業權复雜及牽涉不同持份者、現有土地發展限制、發展審批程序繁复耗時及市民與政府關系緊張等。目前,香港只有二成四的土地為市區及已建設土地,其他為未被或難以作城市化發展的土地,而其中二成一的林地有較大發展機會。

  報告解釋,事實上,新界部分土地未被充分使用。截至2016年,約有1000公頃的新界私人土地屬大型發展商擁有,其中部分為镕置或未有發展之土地,如將當中的一成用作發展,面積已等同整個落馬洲河套地區,政府只要將新界所有土地按其可發展潜力排序,即使除去較高保育價值的地區,亦不難整理出可作發展的新界土地清單。政府要於中短期內善用新界土地,必須采用包括以下條件之政策,即有考慮到并善用目前新界土地的特性;能打破目前發展程序之困難及有彈性與可持續地提供可發展土地。

  實施土地調整增加土地供應

  報告建議,實施全面土地調整計劃。即私人界別可將業權分散、形狀不規則或難以發展的土地集合,向政府提交全面土地調整建議書,政府如審批后接納建議,即要預留部分土地作公共用途,基礎建設、公共空間及社區設施等由政府負責,而私人界別則要處理發展調整好的土地部分。

  報告還舉例,部分土地由政府預留作賣地或其他公共同途,其他土地則可按原定計劃發展農業、物流作業等,而政府亦可參考日本做法,考慮將計劃審批程序與城市規劃及其他相關條例配合,此舉除可讓私人界別發揮土地發展潜力,同時為政府於短、中期內增加可發展土地供應。土地調整做法早於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已實行多年,主要用作開發鄉郊農地、災后與戰后重建及市區活化重建等用途。截至2013年,日本已有超過36萬公頃土地曾經或正在實施土地調整。

  先設公私營合作統籌辦事處

  報告同時建議,短期內可成立公私營合作統籌辦事處,其后更應成立公私營合作管理局。政府可參考現時起動九龍東辦事處的形式,先成立公私營合作統籌辦事處,以建立合作平台,負責協調政府部門間的意見、接收與初步評估有關的建議。政府亦要同步研究及制定有關公私營合作的法律條文、籌備成立公私營合作管理局,并制定全面土地調整計劃之細節。而管理局成立后,公眾參與可成為審議公私營合作項目的一個必要條文,無論是政府部門發起或由私人提交申請的規劃,均需要根據指引及於監督下進行公眾參與,收集持份者意見,讓社會就項目反映意見,減少官民爭執。

  調整建議未來交給土地小組

  香港願景計劃召集人曾鈺成表示,他們提出的公私營合作模式,與土地專責供應小組提出的公私營合作方案的最大分別,是「香港願景計劃」提出的方案「由下而上」,由私人界別先自行協調整合土地,然后再提交政府審批,做法較政府主導更為靈活。

  香港願景計劃執行及研究總監馮可強總結指,香港土地資源失衡,是導致樓價高企、居住環境每况愈下的部分原因,更令公共設施供應不足等情况加劇。計劃認同政府要多管齊下,於短中期內皆盡力尋覓與創造更多土地資源,希望報告中兩項建議,可令政府重新釐定於土地發展的角色與定位,不再局限作主導者,亦可作協調及輔助者,一方面繼續於合適項目中采用公私營合作模式,另一方面提供更完善與開放途徑,給予社會大眾提出土地發展建議的機會,并協調相關計劃,但成功的先決條件是政府必須持開放態度,鼓勵不同形式的公私營合作建議,令官民之間合作更雙向及透明,為香港未來土地發展尋求新出路。

  有份倡議的首席研究顧問潘國城表示,土地調整計劃仍需克服多個技術困難,包括如何說服城規會接受新制度,但方案值得政府考慮,未來會將建議交由土地專責小組,希望可納入選項之列。

        土地经調整后增加供应举例

  曾鈺成:土地調整非官商勾結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全面土地調整」增加土地供應,如此計劃會否涉及利益輸送,有官商勾結之嫌?對此疑問,香港願景計劃召集人曾鈺成直言,私人土地擁有者需補地價,不會對地產商特別有利。希望大家不要太着眼於利益問題,私人發展商是否賺大錢并非解決土地問題的重要考慮,如果動輒批評官商勾結,土地就難以釋放;如果這又不行、那又不行,他反問「是否所有農地都不應該發展,只可用作耕田?」

  就坊間建議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發展商的新界農地,曾鈺成表示不反對。他認為,過去政府一直也有引用該條例收地,例如橫洲發展項目等,但該條例訂明政府需因公共用途才可動用相關法例。「如果起公屋動用條例是無問題,但新界無可能所有地都用來建公屋;公屋需求雖然殷切,但并非只限於公屋。」他又指,若然收地后部分用地交由發展商建屋,港府或會面臨法律的挑戰。

  曾鈺成又解釋,雖然自己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但發表公私營合作建議并不代表土地小組立場,故亦不會與小組的沒有前設諮詢說法有冲突。

  公眾諮詢上月開始后,社會對18個土地選項亦各有意見,對於最終可否達成社會共識,曾鈺成坦言,無論是小組或行政長官,亦深知任務之艱巨,但正是因有爭議,所以希望帶出土地短缺的根本問題,雖然公眾參與剛開始,但似乎愈來愈多人慢慢接受香港「唔夠地」的事實。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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