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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截获内地旅客携濒危珊瑚人境

2018-10-15
来源:香港商报网
  
海关关员截获的濒危物种石珊瑚目(Scleractinia)珊瑚。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陆绍龙、通讯员邓霞、杨素、张国强报道:10月12日,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动检实验室鉴定,日前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关员在一入境内地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查获一株重1.4公斤的白色珊瑚,为濒危物种石珊瑚目(Scleractinia)珊瑚。由于该旅客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物品拟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当日上午12时,拱北口岸入境旅检大厅,一行李箱在过X光机检查时,闸口海关关员发现X光机成像图有疑似珊瑚的物品。经检查,发现行李箱内部一纸盒中放有一株白色的珊瑚。经询问,该旅客自述珊瑚是在台湾旅游时从商店购买,由于其价格不贵,且较具观赏性,遂准备带入境摆放在家中。关员仔细观察后发现此次查获的白色珊瑚色泽、骨体、纹路,与今年4月闸口海关查获的石珊瑚极相似,当时是从马来西亚游玩归来的旅客所携带的。随后,关员将此次截获的珊瑚送往实验室作物种鉴定,报告显示为珊瑚虫纲(Anthozoa)石珊瑚目(Scleractinia)珊瑚,石珊瑚目所有种(Scleractinia)均被列入CITES附录II。
 
  由于珊瑚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其经济价值也在不断提高,许多旅客常常会在出境游玩时购买一些珊瑚工艺品或者珊瑚饰品,却不知部分珊瑚及其制品属于濒危物种,进出口均受到严格限制。除本次查获的石珊瑚外,还有红珊瑚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的濒危物种,同时是中国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拱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携带或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濒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以及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检疫证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如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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