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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博主褻瀆烈士墓案終審 維持原判有期徒刑7個月

旅遊博主褻瀆烈士墓案終審 維持原判有期徒刑7個月

責任編輯:楊穎婕 2022-01-11 23:18:56 來源:香港商報網

 近日,新疆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李某賢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駁回被告人李某賢的上訴,維持原判,判處,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通過國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2021年11月10日,皮山縣人民法院對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及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向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於2021年11月22日上訴至和田中院,12月29日,和田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某賢在新疆和田地區皮山縣賽圖拉鎮康西瓦烈士陵園內,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園名稱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擺拍後,又到陳祥榕烈士墓前,滿臉嬉笑腳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槍」狀對着烈士墓碑再次擺拍。同日12時許,李某賢將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5000餘名微信好友)公開發布,經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內容對英雄烈士不尊重後,遂刪除該內容。隨後14時許,李某賢再次將照片發布至今日頭條個人賬號,上述照片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擴散,引發社會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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