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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志成:市建局擬2024年收購靠背壟道項目

韋志成:市建局擬2024年收購靠背壟道項目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2-10-23 19:31:4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23日)在網誌中表示,市建局在2020年於九龍城區啟動兩個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試點項目,其中有9個合作社的盛德街項目,當中8個在項目開展前已經解散,而在市建局提供免費法律顧問支援服務下,餘下一個未解散的合作社亦一致通過散社決定,促成全部合作社在市建局提出收購前完成散社程序,讓所有社員以業主身份考慮市建局的收購建議。97%業主已接受補償,陸續覓得新居,改善生活環境。盛德街項目的成功,為另一個試點項目、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計劃(靠背壟道項目)發揮積極、推動作用。

 韋志成介紹,靠背壟道項目涉及28個合作社,在項目開展時,仍有9個合作社未解散,涉及的單位數目佔項目單位總數四成。未解散合作社,是落實項目的一大挑戰。市建局團隊過去透過問卷調查、居民大會等不同方式接觸項目內的社員,了解到大部分合作社社員均支持重建;然而,當中有部分仍未散社的社員,對他們擁有合作社單位所涉及的身份、出售單位的安排、如何計算土地補價、收購及補償機制,以至公務員福利等範疇,存有疑問。

 為協助澄清疑竇,市建局團隊就未散社社員關注的問題,主動諮詢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市建局最近收到政府回覆,清楚表明項目內仍未散社的社員,沒有單位的業權,因此他們不能出售單位,市建局也不能根據現有機制向社員或其合作社提出收購建議。

 針對解散合作社所需要的程序,政府的回覆表明,有關程序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合作社需按與合作社相關的條例和規則,召開特別大會,審議和通過解散合作社的決議,只要有項目內合作社半數社員出席,便可構成此會議的法定人數,而散社決議亦只是以出席社員的簡單多數票決定。至於第二階段,是指在議決散社後,合作社需要得到最少75%的社員同意,才可以正式向政府提交解散合作社的申請。該申請只需透過書面方式遞交社員的散社同意便可。

 韋志成表示,已為合作社試點項目推出免費法律支援措施,委派專責小組和委託有散社經驗的律師行為法律顧問,協助合作社提交散社申請、並協助社員處理修訂地契、審批大廈公契、委任清盤人將合作社清盤等程序,節省社員自行處理散社的時間和開支。

 韋志成表明,市建局將在短期內完成處理第二批經城規會諮詢期內收到的公眾意見,繼而進入下一階段的規劃程序。由於靠背壟道項目涉及修改該區的規劃大綱,城規會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處理收集意見、申述及回應等工作,整個規劃程序最長需要13個月完成,若項目獲得城規會批准,將盡力爭取在2024年初向項目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

 在靠背壟道項目內9個未解散的合作社中,美怡建屋合作社是其中之一,涉及10個單位。雖然部分社員已移居海外,但部分在港的社員對散社持正面、積極的態度,越洋與身在海外的社員聯絡,促成一致通過散社的議決。韋志成在上周參與該合作社的樓契簽署儀式,見證前社員取得單位的註冊業權,正式成為業主。

 頂圖圖說:背壟道項目內的美怡建屋合作社完成散社程序,社員上周簽署樓契,成為「未補地價業主」。圖源:市建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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