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務早 制亂靠改革

2019-09-12
来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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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八駿/文

  在國務院新聞辦9月3日的記者會上,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稱:「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是要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

  「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這次風波折射出香港社會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已經到了必須高度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的時候。」

  盡快決斷是否動用緊急法

  另一位發言人徐露穎稱:「當前,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急迫的任務仍然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我們也注意到許多團體和市民都紛紛呼籲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來止暴制亂。比如制訂禁止蒙面法等,盡快恢復社會的正常秩序。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運用一切必要的手段止暴制亂,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各項權利,維護香港法治的尊嚴。」在回答「中央有沒有針對香港的事態設定最後期限的問題」時,徐露穎稱:「中央跟香港全體市民的願望是一致的,那就是希望香港盡早結束亂局,恢復秩序,這一天到來得越早越好。因為只要香港多亂一天,香港市民就要為此付出一天的代價,這關乎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和香港700萬市民的福祉,而且也是全體香港市民最大的呼聲和最大的訴求。」

  對照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授命發布的權威指示,特區政府必須在以下三方面拿出令人信服的舉措。

  第一,必須盡快決斷是否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行政長官在8月27日含蓄地表示特區政府考慮所有可使用的本地法律來制止暴亂,但是,在9月3日被記者追問時沒有進一步表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顧名思義是應對「緊急情況」。中央認為,止暴制亂越早越好,意味當前香港局勢已十分緊急。是否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因為,「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加大「以武制暴」的力度

  第二,必須區分正義與邪惡,加大「以武制暴」的力度。

  有一種觀點:香港正在發生的不是「顏色革命」而是「社會紛爭」,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必須以政治手段來解決。與之相呼應的另一種觀點,是不能「以武制暴」。

  受前一種觀點支配,面對「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頑固立場,居然提倡不分政治立場的對話。這是緣木求魚。暴徒和暴行愈益猖獗,所謂「政治解決」便是「政治投降」的代名詞。中央是絕不可能容許的。

  在後一種觀點制約下,特區警察被要求只能使用「最低武力」來對付暴徒。於是,香港街頭出現的是「貓捉老鼠」式的警察與暴徒的對抗。然而,對待暴力,必須區分正義與非正義。這是常識。恐怖主義是邪惡暴力,反恐便是理所應當地加強使用武力。「黑色革命」已具有恐怖主義特徵,特區警察必須加大使用武力制服暴徒的力度。

  解決深層次問題

  第三,在加大「止暴」力度盡早「止暴」的同時,籌謀解決深層次問題。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明確指出,「這次風波折射出香港社會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已經到了必須高度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的時候。」「我們支持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和管治團隊繼續通過有關對話平台與社會各界人士和青年展開交流,共同探討有關問題的解決方案。」

  香港社會「亂」的根子在人心。相當一部分香港居民的信心陷於歷史低谷。政府要與他們對話就解決深層次問題集思廣益,為平息「黑色革命」後從根子上「制亂」做準備。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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