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高官談國安法】國安法為港繁榮保駕護航

2020-07-16
来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政務司司長 張建宗

  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是國家生存發展的大前提,是人民安居樂業的最佳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確實是香港轉折關頭的「定海神針」,給香港重回正軌、重新出發的機會。

  國安法:目標明確 機制完善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23年來,香港背靠祖國、面向世界,在各方面的發展取得長足進步,鞏固了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持續被評選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的地區之一。

  可惜,過去一年的修例風波和連串暴力事件,激進分子以「港獨」「自決」之名,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蓄意觸碰「一國」原則的重要底線。有人甚至公然煽惑大量違法活動,並出現極端化、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這些激進主張和違法暴力行為令人極度憂慮。若香港長期處於「國安不設防」的狀況,不但嚴重影響香港自身的安全和繁榮穩定,更影響國家的整體安全。

  香港國安法目的非常清晰明確,就是健全並完善香港目前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國安法主要針對的是四類行為或活動,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國安法的精髓之一,在於懲治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目的是要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

  在國安法之下,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繼續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國安法不會改變香港特區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亦不會影響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市民可繼續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也可如常進行國際交流、學術交流和自由營商。事實上,社會動蕩才是安居樂業和海外投資者的大敵。只要依法進行,依規辦事,不涉及國安法針對的四類行為或活動,守法的市民和投資者不必擔心。

  在完善執行機制方面,隨着國安法公布實施,特區政府成立由行政長官主持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並在警務處及律政司設立專門部門負責執法及檢控工作,加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國家對於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得以一一落實,三方面構成一個共同體,為國家、為香港築起了強大的安全網,將為香港的繁榮穩定保駕護航,讓香港向前推進,乘風破浪,走出困局。

  國安委:使命光榮 責任重大

  作為國安委的委員,我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會不遺餘力地配合推動國安法的順利落實,保障國家安全以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長治久安。

  我呼籲香港市民理性分析,明辨是非,正確理解國安法。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增強市民尤其青年人對國家安全的意識,有利凝聚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力量。為了讓市民正確了解國安法的宗旨及內容,特區政府一定會致力做好公眾教育、解說及推廣工作,以釋除公眾疑慮,釐清事實,澄清謠言。

  公務員隊伍作為特區政府的骨幹,必須有擔當,全面配合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堅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施政。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聲明的要求,將可真切地體現他們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特區政府有效管治。

  中央政府向來高度關心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在不同範疇支持香港的發展,這是有目共睹的。國家是香港的強大後盾。作為根基堅實的國際金融商業中心,香港擁有非常穩健的金融體系和監管制度,以及健全的財政儲備。香港有良好的法治、司法獨立、自由開放的貿易政策和公平的競爭環境、低稅率、世界級的航運基礎設施、自由港地位、優越的地理位置、優質及靈活的勞動人口以及內地經濟持續開放所帶來的獨特優勢。香港亦會積極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大機遇,促進經濟發展,互利共贏。

  國安法守護香港的未來。只要我們堅韌不屈,放下分歧,上下一心,定必經得起風暴逆境的考驗,重新起飛,再創輝煌。

[责任编辑: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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