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蘇震清等因索賄遭訴

2020-09-21 17:29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台湾立委因集体贪渎起诉12人,其中苏震清被指收贿逾2580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北地检署表示,苏震清向李恒隆收贿达2580万元,第一笔贿赂是苏震清于2012年8月15日在北市水户日本料理餐厅收受李恒隆的50万元的支票。第二笔是在2015年8月底时,以2016年初大选将至,依当时判断将换党执政,苏震清叔叔苏嘉全不排除有位居要职的可能,苏震清借此向李恒隆索2000万元。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则从2014年6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收下李恒隆交付现金或支票共计124万元。

  检方又指出,李恒隆于2012年初起认识苏震清后,苏震清利用立法委员法定职权,连续做有利李恒隆的发言或委员会提案等,积极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公司于2002年间的增资登记,以达成李恒隆取回SOGO百货经营权的目的。

  检方续称,苏震清佯以借贷包装收贿犯行,并开立4张支票,但无还款真意,并于2016年底因得知调查局在查他的索贿情事(检方另分泄密案侦办中),提醒李恒隆2人之间贿赂应以借贷称之。

  检方表示,苏震清到案后,对于收贿犯行完全否认,强调与李恒隆之间为借款,不过,李恒隆已全盘认罪,并提出贿赂交付金流、帐册等,并已转为污点证人。

  此外,同遭起诉的被告包括:陈超明办公室主任梁文一、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趋势民调总经理吴世昌、赵正宇的办公室主任林佳骐。获缓起诉的被告有李恒隆胞姐李秀峰、统领百货总经理翁华利、璞扬建设负责人萧立志、林钰杰;不起诉者除了陈唐山,还有郭克铭秘书郝毓汶、苏震清助理洪思佳、徐永明办公室主任、徐永明助理李承值、李恒隆传话密使陈虹羽、阳管处长刘培东、展云企业董事长钟克信、宝冢生命纪念园负责人陈明瀚。

[责任编辑: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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