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入境 一名印尼籍勞工被判囚15個月

2020-10-27 13:07
来源:香港商報網

 沙田裁判法院於23日判處1名持擔保書的印尼籍非法勞工入獄15個月。

 入境事務處調查人員於21日在九龍灣一間健身中心內拘捕一名32歲印尼籍男子。他被捕時正在從事清潔工作,並出示了(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入境處及後的調查則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該印尼籍非法勞工於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的控罪,而法院同日判處他入獄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而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责任编辑: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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