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鐵站騙案 警方今拘捕一對情侶

2021-03-17 17:51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對情侶涉嫌在過去半年,在全港多個港鐵站向多名未成年女學生訛稱遺失銀包和手機,搏取同情騙取現金、八達通卡和手機,涉及金額約4萬元;警方接獲報案鎖定目標,在今日(17日)在旺角一間賓館將該對男女拘捕。

 被捕男子43歲,女子35歲,為情侶關係,兩人報稱無業,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仍被警方扣查。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任雪瑩(圖中)署理總督察表示,在2020年10月至本年3月期間,在港島、九龍和新界港鐵沿線售票大堂內,一對男女先後向多名年齡由11歲至16歲女學生訛稱在較早前遺失銀包和手機,身上無錢無法購買車票,搏取同情希望對方借出金錢。女學生們均不虞有詐,分別借出現金、八達通卡和手機,兩名騙徒得手後即迅速乘港鐵或往出口逃去無蹤。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人員接報後展開調查,鎖定該對男女,在今日(17日)於旺角一間賓館將兩人拘捕,相信活躍於全港多個港鐵站,涉及9宗同類案件,騙取約4萬元,其中一宗損失最高為約值7000元的手機。警方呼籲如有受害人被相同手法騙取金錢,可與警方聯絡。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記者區天海)

[責任編輯: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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