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9月1日起施行 事故罰款最高提至1億元

2021-06-11 15:20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央視網報道,國新辦今天(6月1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應急管理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推動安全發展的有關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6月10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的安全生產法制定於2002年,今年是第三次修改,修改決定共42條,主要包括貫徹新思想新理念、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新問題新風險的防範應對,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等。

 應急管理部副部長 宋元明:罰款金額更高,現在對特別重大事故的罰款最高可以達到1億元。處罰方式更嚴,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即責令整改並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且可以按日連續計罰。

 此次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指導思想鮮明、內容全面完善、更加貼近工作實際,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對於整體提升我國安全生產水平,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應急管理部將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本法順利實施。

[責任編輯:趙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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