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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樓傳將被“托管”引爭議 工作人員表示想不通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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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樓資料圖。

  近來,“岳陽樓將‘承包’給企業經營”的消息在岳陽炸開了鍋。多個當地自媒體公號發文,稱當地政府已與某企業簽訂協議,轉讓岳陽樓景區經營權,也就是說,岳陽樓將被“托管”。

  岳陽市政府網相關文件顯示,去年11月當地發布公告,對岳陽市轄區內2個重點旅游景區經營權面向社會公開招商,而岳陽樓景區并不在招商景區之列。發文單位當地旅游主管部門回應稱,并不清楚具體情況,“可能是謠傳。”而岳陽樓景區管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岳陽樓景區雖不在招商名單內,但眼下景區已經正在進行經營權轉讓,傳言非虛。他稱,岳陽樓景區此前是“公家”管理,而且是全國重點文保單位。此次轉讓經營權是否合理合法,需要給當地市民一個解釋。

  托管轉讓非傳言

  月初以來,岳陽當地多個自媒體發文稱,去年11月當地政府就發布景區招商公告,幾個月前,岳陽市政府又與云南城投簽訂岳陽樓公園承包經營協議,往后岳陽樓景區將由企業承包經營。

  岳陽樓是岳陽旅游產業的一張名片,1988年1月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9月被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正式批準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

  記者查詢發現,在政府網站上公布的有關景區經營權轉讓信息中,最近的一次是在去年11月16日,岳陽市政府網發布《湖南省岳陽市旅游景區景點經營權轉讓招商通告》,公告稱為了加快開發旅游資源,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岳陽市轄區內2個重點旅游景區經營權面向社會公開招商。而公告中的招商項目只有君山島景區(含蘆葦蕩)、君山野生荷花世界景區2個景區,并未涉及岳陽樓景區。但是,岳陽樓景區和君山島景區同在岳陽樓洞庭湖風景名勝區范圍內,兩處景區地理位置相近。

  盡管在去年的招商文件中,岳陽樓景區不在其中,但相關情況最近卻發生了變化。昨天下午,岳陽樓景區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外界所傳并非謠言,“眼下岳陽樓景區的經營權轉讓正在進行,還沒走完流程。”他稱,關于景區轉讓,去年政府就發文,當時項目中并無岳陽樓景區,而幾個月前,岳陽樓也被劃入其中。

  經營權轉讓“領導正在商討”

  針對岳陽樓景區“被承包”一事,岳陽市政府文件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相關公告是當地旅游主管部門岳陽市旅游外事僑務辦下發,項目進展也由該部門掌握。

  隨后,記者與岳陽市旅游外事僑務辦綜合科一名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她表示,岳陽樓景區確在旅游外事僑務辦的管理范圍內,但她不清楚上述景區招商項目的具體情況,也不知哪個部門在負責落實。她介紹,岳陽樓景區與招商文件提及的兩個景區沒有附屬關系。“外面關于轉讓岳陽樓景區的傳言很多,最近領導也在就此事開會商討,具體會由政府出面回應。”

  岳陽樓景區一名工作人員稱,岳陽樓景區此前一直由“公家”管理,景區經營良好,門票收入足夠維持日常運轉和維護工作,并不需要外資的扶持,對于為何轉讓經營權,他表示“想不通。”

  岳陽市民董鵬(化名)沒意料岳陽樓轉讓經營的消息在當地會掀起這么激烈的討論。“岳陽樓是文保單位,能否轉讓經營,企業如何維護管理都是問題。”

  記者翻閱上述景區招商公告中表示,政府擁有旅游景區景點管理權、規劃審批權和文物保護權,依法授予受讓人特許項目經營權40年。特許經營轉讓價款扣除解決原景區景點開發建設中已經形成的相關遺留問題費用外,按項目建設進度依次全額返還受讓人用于景區景點建設。

  ■ 焦點

  岳陽樓經營權被轉讓是否合法?

  有網友質疑,岳陽樓是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屬于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章關于不可移動文物條款中第二十四條明文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

  北京旅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指出,此項規定指的是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而非經營權。我國旅游景區資源歸國家所有,國家通過地方政府、景區管委會行使所有權和經營權。劉思敏表示,岳陽樓雖然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也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在不變更其所有權的前提下,景區經營權是可以進行變更的。

  中科院科學傳播研究中心文保研究員王德恒則表示,有些歸于文物局管理的景區或者文物,不可轉讓經營權,比如北京的天壇、故宮等。

  景區經營權為何會被轉讓?

  劉思敏表示,一般考慮轉讓景區經營權,可能存在當地的資源條件不夠好,或者政府無力持續投資的情況下,為了拉動當地經濟,更好地發展旅游業,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管委會會選擇轉讓經營權,每年收取一定的轉讓費、并讓企業交取稅收。或者采取資源入股的方式,參與分紅。這種方式正在被全國更多的景區廣泛運用,未來也是一個趨勢。如果在公司投資開發經營過程中,景區經營開發中暴露出的基礎建設投入不足、品牌塑造力度不大、景區自身發展緩慢等問題,相關部門也可回收經營權。

  王德恒表示,在具體的招商轉讓過程中,參與競標的公司必須承諾在經營中遵守國家和地方制定的保護文物的相關規定,并且在確定競標成功后,相關承接經營權的公司需要在國家文物局進行備案,而景區的所有權始終歸當地管委會所有,不可變更。

  經營權轉讓后文物能否得到保障?

  中科院科學傳播研究中心文保研究員王德恒表示,根據景區的不同規模和級別,國家的宏觀層面上會出示具體的保護內容和措施,下到每個地區的文物局,也有針對當地文物或景區的保護規定。景區內的景觀或者具體到重要文物的關鍵部位,比如梁柱,雕塑等,都需要做定期的維護和修繕。如果一旦發現沒有保護得當,經舉報查實,管理主體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當地文保局享有監察甚至叫停的權利,而且需要管理方進行賠償,嚴重的話,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劉思敏認為,負責經營的公司也會考慮持續經營,保持盈利和效益的增長問題,所以相關景區或者景區內文物的修繕和保護工作,企業也不敢怠慢。

  ■ 案例

  芙蓉鎮景區經營權被收回

  2009年5月,湖南湘西州計劃啟動實施芙蓉鎮景點圈建設。而景點圈內猛洞河、德夯、坐龍峽3個景區的經營權,已在1999年至2003年間,先后由永順縣政府、吉首市政府、古丈縣政府許可給外地公司投資開發經營,以發展壯大當地旅游產業。

  然而,隨著景區經營開發中暴露出的基礎建設投入不足、品牌塑造力度不大、景區自身發展緩慢等問題,湘西州最終又將3個景區的經營權收回,統籌景區資源,推動整合發展,以打造新的旅游產業增長極。

  2001年10月14日,鳳凰縣人民政府與黃龍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湖南省鳳凰縣八個旅游景區(點)經營權轉讓合同》,以9.36億元的合同載明金額獲得鳳凰縣八大景點50年經營權。依據合同,以經營開發鳳凰八大旅游景區(點)為主的鳳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日正式經營。黃龍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戴成桂介紹說,當年的門票收入達1560萬元。2010年,景區票收入1.51億元,整體旅游收入達30.02億元。

  新京報記者 李明 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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