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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化国企国资改革

2017-12-19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近年来,湖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全力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坚持把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充分发挥了国有经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19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有关“湖北推进国企改革思路举措”的发布会。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何庆丰介绍了湖北国企改革的四点主要措施,一是坚持务实重行,着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坚决守护好人民共同财富;三是加强国企党建,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截至2017年10月末,湖北省省市县三级国资监管企业354家,资产总额27403.92亿元,所有者权益9627.23亿元,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413.1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90.41亿元,上交税费144.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10%、13.40%、16.9%、81.0%、3.2%。省政府国资委18户省出资企业资产总额9385.6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298.82亿元,完成营业收入684.24亿元,实现利润27.07亿元,上缴税金44.0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93%、14.1%、31.5%、64.4%、24.2%。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谈到国企国资改革时指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落实这一改革,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将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加快转变监管职能。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尽快完成省政府国资委内设机构调整,强化资本运营、收益管理、监督稽查等职能。二是探索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和派驻监事会体制改革。探索开展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试点工作,强化监督力量,形成监督闭环。出台外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履职目录,制定外派监事会对董事会、外部董事的履职评价办法。三是更大力度推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现在正在试点,今后将加大力度,由省政府国资委直接向省出资企业委派总会计师,由国资委对其进行管理考核,发放薪酬,定期轮换,建立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屏障和组织保障。四是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专职外部董事由国资委直接选派、聘任、考核、发放薪酬,保证外部董事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五是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面向出资企业建立经济运行在线监管系统,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强化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六是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合规管理、审慎经营,坚定不移推动减负债、降杠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的底线。

  进入新时代,湖北省将大力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向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宏伟目标努力奋进,力争到2020年,实现3个“翻番”,也就是到2020年省出资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在201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资产总额达到1400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300亿元,利润达到60亿元。杜一可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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