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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赵京辉:呼吁建立公检法各级律师保障机制

2018-01-2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皓萍报道:“律师的社会地位是社会法制建设的晴雨表,更是公检法客观尊重律师程度的风向标,充分体现全民、全社会法治信仰的成果,我们要扩大与保护法治信仰的成果,就要旗帜鲜明的、快速有效的惩处、坚决打击侵害律师的暴力行为。”27日,参加河南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赵景辉呼吁建立公检法各级律师保障机制。

  律师保障机制之所以仍需要重点关注并大力完善,与我国目前律师保障尚不到位的现状不无关联。经过社会各方面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在法治道路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但与此同时,律师执业过程中权益受侵的现象依然存在。

  现状:律师遭受侵害的事件屡有发生

  2017年,接连发生律师遭受侵害的热点事件备受媒体和社会多方关注,某某律师在湖北、江苏被打事件等,河南更是先后在新乡、洛阳、漯河发生执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甚至是在法院出庭过程中遭受严重侵害的不法事件、行为。除洛阳的事件拘留一人,其他应该拘留人员正在寻找追究外,新乡与漯河两地虽经媒体关注、新闻报道也没有得到一个妥善处理的结果,给全省律师乃至全国律师的心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赵京辉委员每每听到律师被侵害就怒不可遏,“一个精通法律并以至高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业为生的律师都可以肆意谩骂、殴打,所反应的现实与严重问题是,对于谩骂殴打广大百姓与与民众更是不在话下。不夸张的讲,每次对律师的殴打都是给我们依法治国的法制一记‘响彻云霄’的耳光!给我省的法制建设的成果蒙羞,更是对公检法乃至体制政府的挑战与羞辱,是所有法律人的悲哀!”

  律师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动摇的是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心,对法制的信仰。要扩大与保护法治信仰的成果,就要旗帜鲜明的、快速有效惩处、坚决打击侵害律师的暴力行为,向侵害投诉中心违法行为宣战,确保社会法制永不蒙羞,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让有硬度的法律撑起法制文明的高度”。

  依据:多部委联合下文要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据赵京辉委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文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部署,针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院长张立勇,不仅共同制定推进良性互动实施办法,还建立了务实、前瞻的省法院专门投诉中心办公室。

  建议:建立全方位维权机制和实施办法

  赵京辉委员从事多年律师职业,对于整个律师行业有很深的感情,多年的经验让他对这个行业有很深刻的思考,也提出了非常有见地的意见和实施方法。

  一、分别建立河南省公检法专门律师维权、专门机构维权、律师侵权投诉中心。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专门平台,并在官方网站、办公场所公布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开设网上受理窗口,在三个中心设立专人值班,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律师申请维权。

  二、除在网上受理窗口申请外,律师向投诉中心申请维护人身权利,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情况紧急的,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紧急情形消除后,可以要求补充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书面材料。投诉中心受理律师维权申请,应当予以登记,详细记录律师信息、具体请求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等。

  三、完善维护律师权利联动处理机制。投诉中心受理律师维护执业权利申请后,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及时作出处理:(一)属于处理范围的,应当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律师申请材料转交相关办案机关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于24小时以内向有关办案机关反映。情况特别紧急,需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的,投诉中心应当即时反映;(二)对于律师异地执业时提出的维权申请,所属地的投诉中心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行为发生地投诉中心通报,请求予以协助。相关投诉中心应当给予协助,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通报相关办案机关予以处理;(三)对于需要省级及以上办案机关依法处理的维权申请,投诉中心应当提请省级投诉中心予以协调处理。

  办案机关应当在受理律师投诉或者接到有关投诉中心反映的情况、移交的申请材料后立即开展调查,一般应于十日以内作出处理。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立即纠正。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律师申诉、控告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一般应于十日以内作出处理。情况属实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立即予以纠正。需要强调的是,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接到投诉或者发现后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调查处理过程中,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投诉中心要加强沟通联动,及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发现侵犯律师权利行为与律师违法违规执业相互交织的或者情况复杂、存在争议的,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投诉中心等可以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准确查明事实。

  投诉中心在处理律师维护执业权利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难以协调解决的,可以提请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协调。遇到重大复杂问题或者侵犯律师权利的重大突发事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托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有关办案机关及时予以解决,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

  投诉中心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过程中,可以与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后,根据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声,表达关注,公布阶段性调查结果或者工作进展情况。对律师的投诉、申诉或者控告作出调查处理并与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后,以定期公布、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反应案件处理结果,以案说法,警示违法后果,彰显法治的强高压、长震慑。倡导善行义举,传递法制力量,传递正义的力量!

  结果:及时反馈和加强监督

  律师向投诉中心申请维护权利的,投诉中心应当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申请人。办案机关根据有关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中心,投诉中心应当及时反馈申请人,并通报其注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建议政法委对三级中心,每年评比评先机制,定期表彰有成效、有措施、有作为的单位与干警。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各投诉中心要高度重视维护律师执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共同研究律师维护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有关问题。要建立完善侵犯律师权利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要及时汇总本地区维护律师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定期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做好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程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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