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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研讨暨发布会在津举行

2018-08-12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邢宝华报道:2018年8月11日,《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研讨暨发布会在天津召开,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教授代表课题组发布了即期出版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该报告是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继十八年前推出《中国公司治理原则》,并依据积累近二十年的经验提出的公司治理准则升级版。

  当日,来自政府部门、理论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对这份系统的公司治理准则升级版进行深入研讨,认为治理准则的系统提升,有利于缓解治理规则建设的严重滞后产生的种种公司治理乱象,从事件推动转向准则指引,提升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实践的水平。会议由天津财经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主办,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协办。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02年颁布后,在规范和推动我国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此后国内外治理理论及实践快速发展的十多年里,该准则一直未修订。作为国际公司治理主要规则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于1999年颁布后进行了几次大的修订,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的修订对公司治理实践经验的吸纳已较之超前。这使得治理规则体系出现脱节,已不能适应中国公司治理实践快速发展的要求,难以匹配中国公司“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难以适应国际新经济背景下的合规化治理、境内外治理规则差异与创新,移动互联网时代治理变革,以及包含创新网络治理和绿色治理理念等公司治理标准升级的紧迫性要求。近年来典型公司治理事件的频发,特别是近期引起公众对“中兴事件”治理问题热议的同时,也集中反映出各界对治理规则供给的迫切需求。

  来自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河证券、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中国社科院、南开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约百余人冒着酷暑,围绕本次会议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共同探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与完善,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研究团队于2000年推出我国首份《中国公司治理原则》,推动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出台,近年来,结合中国公司治理指数(CCGI)的评价数据,立足长期以来在公司治理领域的评价与实证研究成果,研究团队对2002年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系统的修订建议,并在第九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征求意见,于近期正式出版《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

  该《修订案报告》经过对保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防范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保护创始股东利益和规范控制权交易市场、增强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审计机构的公司治理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等十个专题的研究,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修订宗旨,以改革上市规则与监管模式来提高企业的合规性和资源配置的市场化、适应网络治理模式“扁平化”的需要来保护各治理主体的利益以及在全球绿色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主动适应并引领企业践行绿色治理理念为完善重点,在现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基础上,对包括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绩效评估、利益相关者和信息披露等多个章节进行修改,同时新增涉及党建工作、绿色治理、机构投资者、敌意收购、董事多元化、交叉上市等内容的准则条款,共建议修改条款21条,增加条款49条,总计70条。希望通过此项工作,促成《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的尽快落地,以实现中国公司治理由事件推动向准则指引的新阶段迈进。

  与会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经过充分研讨,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有助于实现中国公司治理从“零敲碎打”到“通盘考虑”、从“临时喊话”到“依规问责”、从“引领中国”到“对接世界”,实现治理准则与国内外法律接轨,推动我国公司治理进入“规则引领”的新阶段。

[责任编辑:郑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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