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6日)在元朗進行反毒品行動,搗破一個村屋製毒工場,先後拘捕兩名男子,年紀最少僅16歲,檢獲約1.4公斤懷疑可卡因類毒品,總值約134萬元。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1隊聶鎮緯督察今日(7日)表示,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鎖定元朗福順街一間村屋,懷疑為一個可卡因製毒工場,探員昨晚在村屋附近埋伏,至8時許,發現一名男童手持環保袋從村屋走出,立即上前截查,發現袋中有約21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隨即將男童押送返村屋,再檢獲約627克懷疑可卡因粉末、約566克懷疑霹靂可卡因、大量製毒工具、原材料、煤氣爐、電子磅、熱熔封邊機及可再封膠袋。案中合共檢獲約1.4公斤毒品,市值大約134萬元。
經調查相信製毒中心及儲存倉運作約兩個月,被捕男童的角色包括製毒、包裝及運送毒品,供應毒品拆家。經進一步調查鎖定村屋租客為一名18歲男子,因明顯用作製毒及毒品儲存用途,故有理由相信租客提供村屋予男童製毒及販毒,租客其後企圖離境逃避追捕,在今日早上警方在西九龍港鐵站離境大堂將他拘捕。
被捕男童(16歲),報稱學生,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和「製造危險藥物」罪,另外被捕18歲男子則涉「串謀製造危險藥物」,兩人現被扣查,稍後將被暫控相關罪名,明日(8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籲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切勿貪圖微薄報酬墮入販毒份子圈套,被利用作販毒工具,隨時斷送大好前途。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上訴法庭過往按毒品類別和分量訂定的量刑指引,販運1.4公斤可卡因可被考慮判處16年或以上監禁刑期,法庭同時亦會就案件情節和性質考慮進行額外加刑。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1隊聶鎮緯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