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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支持法院判決 賣港必遭嚴懲

【來論】支持法院判決 賣港必遭嚴懲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2-13 09:14:50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西貢區議員 黃遠康

 經歷150多天的審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終於被判處20年監禁,為其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嚴重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是次判決,不僅符合公眾嚴懲反中亂港分子的期望,亦體現法院堅決捍衛司法獨立的專業精神,可謂大快人心。

 黎智英一直扮演外國代理人,從不同方面執行以港遏華的任務,極大損害國家和香港的利益。例如在國際事務上,他不斷與美方政商界人士會面,不但發表誇張失實且有損國家和香港形象的言論,甚至鼓勵他們對華實施制裁;在香港事務方面,他大力推動戴耀廷的非法初選,企圖奪取「35+」立法會議席,癱瘓議會和特區政府的運作;至於2019年的黑暴事件中,他亦大力散播仇恨言論,鼓吹年輕人上街非法抗爭,以暴力的手段衝擊社會的治安和法律底線。以上種種行徑,都充分反映黎智英就是徹底出賣港人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的亂港黑手,絕對應該被嚴懲以敬傚尤!

 收起醜陋雙標 美西方勿干預

 可惜的是,美西方勢力依然執迷不悟,採取不同辦法聲援黎智英,包括煽動媒體大打悲情牌、恫嚇主審法官等,試圖逼使司法機關釋放這個劣跡斑斑的亂港分子。可笑的是,美西方政府一方面抹黑別國採取維護自身安全之舉,但是對於危害本國安全和利益的人士,卻一直千方百計甚至不擇手段地將其繩以於法,例如揭露美國全球監聽的斯諾登或是「維基解密」的阿桑奇,多年來便一直受到美西方勢力的窮追猛打。希望美西方勢力收起他們展現雙重標準的醜陋面目,停止「營救」黎智英的幻想,以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手劃腳,說三道四!

 雖然黎智英受到應得的懲罰,但是不代表國家安全已經不受挑戰。我們除了要繼續應對外部勢力可能帶來的威脅之外,亦要警惕反中亂港人士從事各式各樣的「軟對抗」,以打「擦邊球」的方式鼓動年輕人敵視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甚至重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安寧的破壞性行為。因此,我們必須時刻重視國家安全的重要性,透過傳媒、教育等不同媒介宣揚有關內容,讓廣大市民,尤其是年輕一代有正確的法治觀和國家觀。

 頂圖圖說: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藍衣者)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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