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來論】依正義法理駁美謬論 堅持「一國兩制」護香江

【來論】依正義法理駁美謬論 堅持「一國兩制」護香江

責任編輯:蔣璐 2026-04-18 12:07:52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傅健慈 全國港澳硏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美國國務院日前發布2026年「香港政策法報告」,再次以「民主、自由、人權」為名,對香港特區的法治狀況、國安法律及執法司法行為作出毫無根據的攻擊,以政治凌駕法治,肆意抹黑,顛倒是非,凸顯虛偽雙標嘴臉和「以港遏華」險惡用心。香港特區政府和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對此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並闡明嚴正立場,敦促美方恪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首先,美方報告刻意混淆「一國」與「兩制」的憲制關係,無視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的客觀成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權,但這並非「完全自治」,更不意味着中央對香港無權過問。中央對香港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這是主權國家的基本權利,也是國際法的通則。美方所謂「一國兩制」受到「侵蝕」的說法,實質上是拒絕接受香港已回歸中國這一法律事實,試圖以「制度監督」之名行干預別國內政之實。事實上,「一國兩制」實踐成功舉世公認。

    其次,香港國安法律的制定與實施,無論在立法目的還是法律內容上,均符合國際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通行做法。香港國安法僅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定罪標準明確、程序保障完備,與所謂「打壓自由」完全無關。事實上,自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恢復穩定,暴力示威不再,市民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權利仍在法律框架內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國際評級機構如世界銀行、傳統基金會等,仍然將香港評為全球法治與經濟自由度領先的地區,這說明專業客觀的評估與美方的政治指控之間存在巨大落差。

    另外,美方報告刻意忽略一個關鍵事實:香港的執法與司法行為,始終依法獨立進行。特區法院在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中,仍然維持公開審理、上訴機制及律師辯護等程序保障。終審法院的判決書亦多次引述普通法原則,說明香港司法機構並未因國安法而喪失獨立性。美方以個別案件或未經證實的報道為依據,便全盤否定香港的法治狀況,這不僅不符合法律學術的嚴謹標準,更暴露了其政治動機。

    最後,從國際法角度而言,美方對香港事務的持續干預,違反了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不干涉內政原則。《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內容是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而非授權任何國家對回歸後的香港擁有監督權。美方每年發布所謂「香港政策法報告」,本質上是基於其國內法對中國管轄範圍內的事務作出政治裁決,這在國際法上毫無效力。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完全有權拒絕這種單邊主義的指控。

    基於事實與法理,筆者認為美方報告中的論點,完全經不起法律邏輯與實證數據的檢驗。香港的法治並未「崩潰」,相反,在國安法實施後,法治更加穩固、社會更加安全、權利保障更加清晰。根據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公布的《2025年法治指數》,香港在全球143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4位,並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排名第6位,香港在法治方面繼續領先某些歐美國家。

    香港特區政府和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回應,正是基於法律與事實的理性反駁。筆者支持這一立場,並呼籲美方尊重國際法、尊重香港特區依法行使司法權、尊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與自由。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的法治與繁榮,只能由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共同守護,絕不容外部勢力任意詆毀。(中新社資料圖)

責任編輯:蔣璐 【來論】依正義法理駁美謬論 堅持「一國兩制」護香江
香港商報PDF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