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今日(24日)發布2026年第1號令,公布《關於取消對歐盟兩家金融機構反制措施的決定》,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
決定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鑑於2026年4月23日歐盟宣布撤銷對中國兩家金融機構的制裁,中方決定自北京時間2026年4月24日起,取消商務部令2025年第5號對歐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兩家銀行的相關反制措施,並將其移出反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