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攜逾1.4萬支未完稅香煙抵港 2名女子分別被判囚3月及6周

攜逾1.4萬支未完稅香煙抵港 2名女子分別被判囚3月及6周

責任編輯:蔣璐 2026-06-24 10:02:41 來源:香港商報網

    2名入境女旅客因進口或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昨日(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6星期和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於4月19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3歲中國籍抵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1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9萬元,應課稅值約4.6萬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她昨日被法院判處監禁3個月和罰款1000元。

    另外,海關人員於5月21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49歲抵港的本地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9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000元,應課稅值約3000元。該名女子隨即被捕並獲准保釋。海關人員於6月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再次截查該名女子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126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000元,應課稅值約4000元。該名女子隨即被捕。她昨日被法院合共判處監禁6星期和罰款2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頂圖:一名43歲中國籍抵港女旅客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17.jpg

    一名49歲抵港本地女旅客第二次被截查時,海關人員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責任編輯:蔣璐 攜逾1.4萬支未完稅香煙抵港 2名女子分別被判囚3月及6周
香港商報PDF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