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歲男學生於去年12月中企圖在黃大仙一中學的女廁偷窺女同學如廁。他被揭發後自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原訂今日(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不過感化官認為被告欠缺監管,不建議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裁判官指被告知道自己一犯再犯,法庭是為他尋找一次性的解決方法。曾官押後判刑至7月21日,待索勞教中心、教導所和更生中心報告,被告須還押候判。
被告CKN,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辯方補充求情時,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就著衝動的控制和風險管理不足,也欠缺父母監管。報告稱被告需要結構性緊密監管,再加上被告今年發生類似事件,故感化官不建議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