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新聞發布會。
《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其中一項條文引起大家關注:餐飲服務經營者採取措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並保證封口開啟後無法復原和便於消費者辨識,否則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收。
在會上有記者提問,這項規定將如何落實,如遇問題將如何維權?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郭宇華回答說,該規定為已加工好的外賣餐食加上了一道安全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食品在配送過程中受到污染,更好保障消費者用餐體驗。消費者如果在收取外賣時發現沒有封口、封口已經損壞或者開啟過,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如遇商家不予妥善處理,消費者可以撥打12345、12315熱線或通過其他渠道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同時,請消費者保留好訂單截圖、支付憑證、封口照片等證據,便於後續維權。
郭宇華說,接下來,將結合市場監管領域2026年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進治理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結合市場監管總局《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新規實施,一同推動《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關於外賣封口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督促餐飲經營者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範線上線下餐飲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