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9月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1宗行李藏毒的販毒案件,檢獲約12公斤懷疑大麻花,市值約280萬元。
3名分別28歲、47歲和53歲的內地男旅客於昨日從泰國曼谷經菲律賓馬尼拉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替他們進行清關時,在其中2名男旅客的寄艙行李內發現該批懷疑大麻花,以及在另1名同行男旅客身上及其隨身行李中檢獲21支未完稅香煙和3盒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遂把該3名男子拘捕。
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